※ 引述《a3556959 (appleman)》之铭言:
我是原PO,这两天看到大家正反面的意见。
有人觉得这会造成厂商损失
有人觉得这是网购厂商成本
有人觉得退货的是奥客
有人觉得消费者不看清楚
: 首先
: 1.鉴赏期不是试用期,鉴赏时可以查看产品外观,以及测试基本功能是否正常运行这都
是
: 问题的,但不能造成产品损耗
: 比如外包装盒毁损,萤幕破裂之类的都不在鉴赏期的范围内
单就外观部分,几乎完整无损,连线材也没有拆封
: 2.保固是有价的,虽然是无形商品,但本质上也是产品的一部分,如果开通保固后,被
退
: 又重新售出,有人愿意买保固只剩一半的手机吗?
保固的部分就是争议点了,
我不确定所有厂牌是否都是联网即开启保固,消费者很难全部知悉。
消保法的部分有详列七天审阅期,也有把除外的部分列出。
既然有法源依据,能否凌驾在消保法之上,还是有空间讨论。
网购的审阅期,消费者合理使用测试,大家开过手机的应该知道,一开始没有连接网络怎
么完全进入使用,这会变成一个陷阱题,除非完全不使用看看,或是单纯开机就关掉,不
然就中招了。
如果厂商明知道这样的情况,却不特别标示出来,我觉得也有点奇怪(苹果手机有特别红
字标示),
PIXEL手机的部分并没有特别标示,但点进去找退货规定,的确有提到启用保固之后,得
赔偿相关价差(这部分没有明定多少)
再者,我送修过戴尔的萤幕,保固部分后台是可以修改的,代理商这部分不晓得有没有争
取过?
: 隔壁电虾版也都有案例了,买了主机板保固早就被注册过了,那这条算谁的?
: 虽然说主机板的保固是要手动注册,而不是像pixel一样联网自动注册,但本质上保固
确?
: 被损耗了
: 因此在此基础上店家收整新费是合理的
经过这样的争议,厂商明知有这种情况,如果还故意不标示出来,其心可议。
: 但收多少费用是有商讨空间的
: 福利机有没有折价到4400,这可能可以讨论
:
这种消费争议,当然不会闹到法院,不过消保官那边申诉其实并不难。
以前曾经跟建商(宝X)斗了好一阵子,对方强势到连消保会去函出席也没来,为了几万块
要跑民事实在不划算。
后续处理情形回报
露天(通路)与供货商协调后,
供货商同意降低赔偿金额,
露天部分也愿意帮忙分摊一些,
目前也同意他们的处理方式,
就此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