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澳洲通过新法案!FB、Google 得向新闻内容付费了

楼主: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21-02-27 13:57:11
第一,Google和Facebook掌握了搜寻引擎与社交媒体的市占,他们不是什么小公司,他
们的影响力甚远,是必须有法律去规范的。
第二,今天资讯提供者和搜寻引擎是互惠共生的两者,资讯提供者提供内容让搜寻引擎
能够搜索,资讯提供者的内容才会被看到,搜寻引擎才会被使用,今天如果搜寻引擎什
么资讯都搜寻不到,那你还会用他吗?
第三,但今天G/F已经是两家极具垄断地位的跨国企业,与资讯提供者已经不再是互惠共
生的关系,资讯爆炸的时代,使用者无法每则搜寻结果都看,资讯提供者的盈利因此下
滑,但G/F用户量并不受影响,请问你今天如果是报章杂志出版社,你该如何自处?当G
/F禁封那些报章杂志内容后,又对这个社会带来什么影响。
第四,已经说了,这种状况如果不改善,最终受害的依然是身为用户的你我,我们平时
接触来自各地资讯的方式就是从这些入口网站,如果当那些小型媒体因不堪亏损倒闭,
甚至是卖给雄厚资本的其他媒体,那你我最后能看到的,就会是被控制的内容,根本不
用等到G/F审查你我言论。
第五,为什么澳洲政府不干脆禁封G/F?前面已经说了,两家已经是极具垄断地位的跨国
企业,如果直接禁封,不要说这不符合民主社会的价值观了,对很多人来说是非常不方
便的事情,自己想想,如果台湾禁封G/F,你会怪政府还是怪G/F不配合政府政策?
最后,如果今天你认为应该由市场决定媒体公司的生死,那你是否也认同反垄断法应该
废止?市场机制有其存在之必要,但也不能任由他无限扩张,最后只会导致市场崩坏,
如果具垄断地位的公司没有社会责任的意识,那政府就要扛起保护这个市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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