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nocom ()》之铭言:
: 去某家通讯行买了一支全新手机
: 虽然有一年保固
: 但是结帐之后,又噜我签一张手机有问题七天内可以修理
: 这什么鬼? 不就是保固吗?
: 签那么多名是.....
: 我买了这么多支手机,从来没签过这种切结书的
: 结帐都结了,不签名也无法拿走手机了
: 想说几千块就算了,懒的计较了
: 请问这个签名是合理的吗?
: 谢谢
这边曾经从业经验跟各位分享一下为什么买只空机要签这些东西
看到这几个关键字
原po签的应该是类似退换货须知的条款
大多除了七日内退换货的问题外
(通讯行七日换货的流程手法规则这边就不提)
最主要的问题在于
"只要能提供给你全新无瑕疵的手机,你不能退货"
你会觉得 这三小
但越来越多消费者把实体店面当网络门市 拆了有瑕疵
门市说帮你换一只全新的 消费者说 我不要了
为什么呢
可能是拆了后悔 可能是遇到瑕疵不信任店家 或看到实机就灭火了种种原因
借故就直接不要了
虽然店家会把这只手机拿回原厂送新品不良换一只
但对店家的角度来说 你已经决定消费了 怎么可以退钱
消费者会觉得奇怪为何不给退
但本来实体店面是没有鉴赏期的 在你决定购买的当下契约就成立
通讯行只要能履约“给你全新无瑕疵的手机” 这交易就没有违约问题
毕竟 你本来就要买 店家并没有不给你完好的手机 只是中间出了些插曲
但店家并没有违约
不过多数店家会不想跟你缠 一只赚几百跟你耗时间干嘛 所以多半会放行让你退
但说真的经济不景气的现在 通讯行单卖手机毛利也不怎么样 能赚多少是多少
所以开始有这类条款契约防止这种对自己行为没办法负责任的客户
当然你真要闹什么消基会 店家大多还是息事宁人 这个条款主要吓吓一般民众
毕竟台湾消费习惯养出一堆奥客 喜欢无理公审给负评
就算有知书达礼的民众帮腔 对店家的伤害也早已造成 奥客拍拍屁股什么事都没
那你会说果然还是网络买干脆又便宜
说实在 这不是废话吗
网络又不用请员工服务你 跟你介绍跟你教学跟你在那讨价还价在那灰或转资料
也不用房租水电 成本少非常多
当然也不是完全安全 毕竟如momo这样的电商案例版上也看到烂了
说到底也不是把大部分的客户当贼 而是少部分的人确实把实体店当网络店
要实体的服务又要网络的价格还要电商的退换货服务
主要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有遇到也不用想太多
至于原PO在结帐后才遇到这个问题 我在猜可能店员菜或忘记
给你拆封后才想到这件事情
反正不是签什么"手机售出后不负任何责任"之类的条款 基本上不用担心
会在意这个问题的人 未来还是官网买原价吧保证给你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