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下面乡民在骂什么。
人家让你办了吃到饱,在合约过程中,不是让你爽爽吃到饱吗?
(下面有说当事人说每月 300G ,最高到 600 G)
合约内不是让你爽用爽吃爽到让你还想再办吗?
各家合约内容都有写不正常流量,电信有权解约,他也没解约阿。
在那边玩文字游戏,说没定义正常使用。
你跟我说怎样的正常使用量会到这样啦
没有分享,没抓 P2P ,没当固网用,能到这样的流量?
你看中华推个平均 38G ,普遍都说是变像吃到饱,你跟我说 300 ~ 600 是正常使用
量?
客户流量电信商都知道,每月几百 G 的光用常理想就知道那是异常的那几 %
还在凹?
你办了人家也让你用了,没限你也没跟你解约,让你爽爽用。
只是你要这样玩,人家把你拉黑不让你办新的不让你续约,也合情合理阿。
他有让你权益有任何损失吗?
骂得完全看不懂欸。
还是说都是一副我有付钱我最大,下次我有钱你还得要硬吞才行?
※ 引述《upupchang (优质鄕民)》之铭言
: 在01看到的,已经有案例了,但不知是不是个案就是
: 用量大的话 流量要控制一下以免被拉黑
: 明年可能不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