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购买来路不明手机 男子判罚2万

楼主: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湾货)   2018-03-13 08:31:40
购买来路不明手机 男子判罚2万
2018-03-12 16:47联合报 记者黄宣翰╱即时报导
高雄市黄姓男子被控于去年3月间,涉嫌购买来路不明的智慧手机后
使用,桥头地院依故买赃物罪,判处黄徒刑2月,得科罚金2万元,全
案仍可上诉。
判决说,林姓手机失主于3月18日凌晨4点30分,在高雄市租屋处发现
手机不翼而飞,报警法办;黄(44岁)明知,绰号“江大哥”成年男
子所持有智慧手机,价值约12000元为来路不明赃物,去年3月18日在
楠梓区一家超商内,以3500元代价向江买入手机。
警方接获林姓失主报案后,调阅手机IMEI码及使用SIM 卡门号后,查
出手机为黄使用,黄遭法办、起诉。
法官认为,黄无视法律保护他人财产上权益规定,明知手机为来路不
明赃物下,仍购买供己使用,增加行窃者销赃获利之机会,间接助长
财产犯罪,考量他去年间有多次窃盗犯行,犯后坦承犯行,依故买赃
物罪,量处其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026532
虽然自己当然不是法律专业,查了一下这个故买赃物的问题,还算有些严重啊
中华民国刑法第349条
收受、搬运、寄藏、故买赃物或媒介者,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
因赃物变得之财物,以赃物论。
裁判书上面写买的是HTC A9,这手机是不是价值12000,感觉应该没有,即使是一年前
不过大概确定的是被告知道这个是赃物还买,造成了刑责
https://goo.gl/EPDscw (裁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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