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案 以和解谈判为上策
2017-11-22
学者解密处分书︰三分证据讲七分话
〔记者廖千莹/台北报导〕公平会昨静悄悄把高通案处分书及三名反
对裁罚委员提出的不同意见书公告上网,有学者看了处分书,直言是
“三分证据讲七分话”,有些疑问并没有被厘清就很快做成处分;学
者质疑,以委员魏杏芳详细比较美中韩三国开罚高通的立论基础与重
点,是各有不同,公平会裁罚明显“COPY”韩国,韩国重罚高通是为
了三星,那台湾公平会为了谁?却牺牲了半导体代工、网通产业等庞
大商机,甚至不利消费者权益。
韩裁罚为三星 台牺牲半导体、网通业
公平会昨公告高通处分书长达六十八页,一共分为五大部分,包括交
代事实、调查情形、涉及症结点、高通哪部分涉及违法及公平会不接
受高通提出的行政和解要约等。
根据处分书,公平会认定高通在CDMA、WCDMA及LTE等行动通讯标准基
频芯片市场具独占地位,但却拒绝授权芯片竞争同业,并要求订定限
制条款、采取不签署授权契约则不提供芯片的手段,及与特定事业签
署含有排他性的独家交易折让条款等三大违法行为,滥用独占地位,
于是祭出二三四亿元的天价罚锾。
高通早提出行政和解 未经合理审议
但对比三名委员的不同意书,几乎全数推翻处分书的立论理由,不仅
质疑诸多疑点缺乏专业经济及产业分析、且推论不合逻辑。
委员洪财隆昨直言,公平会以往在处理营业规模中型以上的结合或限
制竞争等案件,不乏举办听证、公听或座谈会的经验,邀请上中下游
业者、学者专家及政府机关与会,但在高通案中付之阙如,虽不违法
但明显不当;且高通早提出行政和解要约,但部份委员事前完全没有
机会检视和解内容,无从评估和解要求的利弊得失,只用委员会“审
酌”在案来避重就轻,“审酌”和“审议”之间,在法律拘束力方面
是有极大差别的。
他认为,高通多年来行之全球的专利授权模式如有所撼动,要等高通
与苹果两大公司诉讼告一段落后,才较有可能尘埃落定,而非公平会
的裁决;在考虑到台湾未来产业的发展与布局等因素,高通案仍应以
和解谈判作为上策。
http://img.ltn.com.tw/2017/new/nov/22/images/bigPic/600_277.jpg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3983
台湾公平会对高通的裁罚是今年台湾科技界令人震撼的消息
不过马上也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经济部还出来帮忙讲话
而重要竞争对手联发科技也快速回应支持裁罚,真是满精彩的
而现在公平会公开处分资料之后,这篇文章的匿名玄者也提出相关批评
虽然看起来真的有些问题,但小弟并非这领域专业,实在也是鸭子听雷
只知道台湾与高通的合作是相当紧密,这事情好像造成了一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