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哀凤5电源键挂点 判苹果赔台湾人1万元

楼主: Lsamia (samia)   2016-07-04 10:19:42
这个状况有点妙,原来当初i5有这个瑕疵阿?
好像都没有新闻特别去提及到,不过相对应的国内也不常听到这个状况
这样也不容易能说是灾情吧,只是相对的可能苦主算是该瑕疵品,
但是又有摔到萤幕框,所以平常还是得好好的顾好手机阿
至少不要有多余的损坏,到时候在吵保修责任时又很难厘清
也算是一个可以参考的案例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04/899942/
方姓男子2013年购买一支容量16G的苹果iPhone5手机,2年多后发现电源键故障,依苹果
官网公告去维修中心要求换机,但对方要他先付9000元修好萤幕胶框断裂,方男怒告美商
苹果公司求偿,台北地院认定该支手机有瑕疵,日前判苹果须依二手机价值负担一倍惩罚
性赔偿共一万元给方男。
判决指出,苹果官网2014年曾公告承认“Apple已确定,少数iPhone 5机型的睡眠/唤醒按
钮机件可能会停止运作或时好时坏”,并指若在官网输入手机序号,确认属于该批瑕疵品
,购机后3年内可免费更换机件。
法院审理时,苹果辩称公告已载明“萤幕破裂”恐导致电源键损坏,须由消费者负担费用
,原因是萤幕破裂多为消费者擅自拆卸机体造成。
法官当庭勘验方男手机,认定他的手机符合换机资格,且萤幕边框虽有磨损但没断裂,并
无苹果公告所指的“萤幕破裂”情形,因此认定方男手机在出厂时已有瑕疵,财产权受损
,但苹果并非故意贩售瑕疵品,其惩罚性赔偿依法是一倍以下,而方男手机已用2年多,
边框有磨损,价值约5000元,因此判苹果赔一万元给方男。可上诉。
行政院消保官王德明提醒,民众买手机应当场测试功能,发现瑕疵后6个月内依《民法》
可要求业者修、换、退手机或减少价金。(丁牧群╱台北报导)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6-07-04 13:16:00
维修中心一直都是这副鸟样阿
作者: morningsunzz (tinychou)   2016-07-04 11:37:00
台湾人94狂
作者: harryhsu0414 (harryhsu0928)   2016-07-04 12:24:00
苹果不是有规定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