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oo.gl/DZo9q5
小米遭北京工商局立案调查,原因涉嫌虚假宣传
中国在9/1开始实施了《新广告法》,对于厂商的宣传都有严厉的规范,因
此很多常商纷纷都中枪遭罚,而另一方面, 这个《新广告法》同时也成为
厂商彼此之间互斗的工具。小米就是其中之一的受害者,中国的“青葱手
机”CEO谭文胜,就举报小米公司虚假宣传,这件事情现在已经遭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表示,该局已经决定立案调查处理。
谭文胜举报小米,表示小米在宣传时存在不实宣传,并提供截图等证据,
证明小米公司的多款产品在宣传中使用了“萤幕之王”、“世界一流”、
“价格最低”等词汇。
其实除了这一桩,小米不久之前也才因为他们的红米萤幕事件,也遭到指
责虚假宣传。该事件为小米宣传红米2A增强版采用的是“夏普、友达等供
应商”。不过,经过消费者检视,发现买到的手机萤幕为中国的国产厂商
。
之后小米承认宣传失误,并修改了宣传页面。对官网相关页面的宣传语进
行了修改,由原来的“夏普、友达等供应商”,变更成“夏普、友达、深
超、京东方萤幕供应商”。
中国的《新广告法》让科技厂商很头痛
当然,中国厂商都喜欢玩文字游戏,就像台湾的路边摊位上常见的“三件
10元”下方还有小得几乎看不见的字一样,用广告法来约束也是有其必要
。不过,这个新广告法的规定相当严苛,也让很多厂商很头痛。
比方来说,像是我们常见的宣传词“地表最强”、“全球领先”、“国内
第一”等等,其实在中国的广告法都是不行的。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
、“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为了避免触法,像是中国的锤子手机就想办法玩这个文字游戏,原本宣传
为“东半球最好用的智慧手机”,现在不能用“最好”这个词了,本来先
改为宣传“全球第二好用的智慧手机”,但想想“全球”好像也属于禁忌
,因此最终变为“我们眼中第二好用的智慧手机”。
此外,新《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代言人“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
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因此,曾经有厂商很有创意地请罗志
祥等人代言女性用品,这些行为现在也属于违法了。
对于喜欢搞创意的广告人来说,这个新《广告法》等于是将他们的创意绑
手绑脚。但是,对于另一群人来说,新《广告法》也成为他们借机宣传的
另一种武器。
比方说一开始提到的“青葱手机”CEO谭文胜,就利用这机会把自家品牌
与小米绑在一起,也是另一种宣传的方式。未来,只要看哪一个竞争的厂
商不顺眼,去他们官网的宣传词找一找,总能挑出一两个毛病来,就能把
它们累的半死。这也是中国厂商另类的打击对手武器吧!
心得:
原来小米宣称自己是“萤幕之王”、“世界一流”、“价格最低”啊,真
是相当霸气的名称呢XD
最近换萤幕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知道以前那个标榜高规低价的小米
已经不再了,剩下的只有用词语欺骗消费者的小米,高阶手机走不通,低
阶手机价格好像也不能再低了,小米接下来要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