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消保法》修法... (APP不适用鉴赏期)

楼主: roka (吃狗肉)   2015-06-03 18:24:52
※ 引述《joulin (joulin)》之铭言:
: 《消保法》修法 生鲜、易腐败商品不适用7天鉴赏期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2/621026/
: 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明定行政院可视产品特性,公告排除部
: 分不适合7天鉴赏期的商品,如生鲜食品、易腐败商品、影音或APP等。此外,因消费者与
: 企业发生定型化契约纠纷后往往难以以举证,新法也规定,企业若与消费者订立定型化契
: 约,自认符合消保法规定时,需负举证责任。
: 现行《消保法》规定,民众透过网络、电视购物等管道购买的蛋糕、DVD电影等易腐败或
: 立即可使用的产品,可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退回,且不必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但朝
: 野立委认为,为避免有心人士恶意滥用消费权,导致业者经营成本过高,法案初审时增订
: 排除条款,并授权行政院订定名单。
: 现行《消保法》明订,消费者签订定型化契约前,应有30天的合约审阅期,新法也明定,
: 企业不得以定型化契约使消费者抛弃审阅期,否则契约无效。若企业违反定型化契约相关
: 规定,主管机关限期改善但届期不改正,处罚锾3至30万元;再限期改正且届期不改正,
: 处5至50万元罚锾。
: 新法也明订,若依《消保法》提出的诉讼,因企业经营者故意所导致的损害,消费者得请
: 求损害额5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金;但因重大过失所致损害,赔偿金得请求3倍以下;因过失
: 所致损害,得请求损害额1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金。(郭建伸/台北报导)
: 心得:
: 帮Google解套了?
: 因为不是使用Andriod
: 所以不是很了解
: 想问一下之前Google不愿配合APP有七天鉴赏期
: 好像被罚 而且被强制不能上架? Google还一度呛说Google play要退出台湾市场
: 后来的发展是?
: 我只记得好像有一阵子台湾不能购买APP 只能下载免费的
: 先不谈APP 跟什么生鲜项目
: 因为玩烂的不只这个 还包括其他确实应该要可以退的商品
: 但鉴赏期不该等于无条件试用期 你就算去店面消费 也只是让你当场试一下
: 而不是手机相机拿出门拍照 免费试用七天
: 中间有段话 "有心人士恶意滥用消费权" 回应了昨天版上的一篇文章
: 鉴赏期这条保护消费者的法律 真的被某些人滥用 被玩烂了
: 不过 不管怎样 修法通过了 APP不适用7天鉴赏期
: 但其中有一个我有点疑问的地方
: 就是授权给行政院订定清单
: 也就是行政院有权决定哪些项目被排除 因此那些列出来的例子 大概只是范例
: 是否真的会被排除 要看行政院的意思? (挖 那行政院的权力就大了XD)
: 不知道会不会把APP排除 看来还是要看之后的行政院公告
: BTW 不知道Apple的佛心15天鉴赏期 无条件可退APP的方案 会被拿掉吗....
: 至于其他心得
: APP该不该有鉴赏期 修这法案是好是坏 这问题 就留给大家各自评断
我稍微就这个案子的法律关系部分简述一下历程,
当时台北市政府的主张有两点,
一、依消保法第2条第10款以及中央行政院消保会的函释,
透过网络购买软件适用邮购买卖规定,必须赋予消费者七日的鉴赏期,
如果有认app性质不同一般网络购物,那么请先修法,否则七日鉴赏期是法律强制规定。
二、Google透过定型化契约规避消保法规定义务,且事实上超过15分钟即不退款,
损害消费者请求解约退款的财产权,依消保法规定机关可命其改善,否则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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