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戈!!!!!!!
我相信侵占者也有看到!不过您可能...
不好意思!我没follow到~
刚刚看到推文中有强者我同学是当法官的!!!
我来一个我在某个板认识的强者我乡民朋友是好人讼棍一下~
第一先问一下受害者您是否有在警察局做过白纸黑字上原谅对方的切结书之类!?
第二不管"有或是没有",建议您先做好"反录音"、"反蒐证",其法如下:
相信对方(侵占者)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三势必会陆续骚扰您的行为!此时的您可以进
行录音之外,最后双方电话讲完之请事后跟那位侵占者告知,我相信我们双方都有录音且
您的言语上造成:一是我的困扰、二是您在精神上骚扰我、三是您言语已经造成我的恐慌
与害怕了!...既然您可以当起柯南!请再做一次柯南吧!
第三请问受害者,您手机遗失期间两个月内是否有接到"奇怪"的电话?例如:直销、来电
无显示号码(播一声就挂断!)、色情电话...等!如果"有"请举证!日后可以向法官与检
官察告知您的个人资料疑似泄漏出去(可以请检察官帮您追查!)...一样既然您可以当起
柯南!请再做一次柯南吧!
第四让侵占者去告,上法院前会先开侦查庭,检察官会先询问您们且重新覆诵一次整件事
情经过!甚至检察官会希望您们和解为先,此时您可以提出说当然有原谅他了!可是他又
向我提告!以至于我不想原谅他了!我可以举证他行径可恶至极!
第一时间内没拿去给派出所,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很显然有侵占意图!
第二犯案期间有泄漏个人资料,因为我经常接莫名其妙的电话与资讯!可请检察官代为查
证!
第三侵占者曾多次电话骚扰我且我已经告知他所做的行径让我感到恐惧与恐慌还有害怕!
第四我并没有透露侵占者资料!我是我自己寻找找到的,而事后是由记者所说!很明显的
他这是对我的挟怨报复,对我的诬告!
以上,有没有用参考一下吧!
毕竟是隔壁板的键盘好人讼棍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