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忙完了,在此回复一下我看到的疑问。
(一)原PO手机什么款?Android可以设定自拍上传吗?
我遗失的是htc butterfly s,所以Android手机也可以设定云端上传的
我的情况是设定拍照后自动上传Dropbox,所以遗失后还可以取得相片。
(二)如果手机三天前就送到警察局,为何警察却不通知你??
很好的问题,我也很想知道,当我从侵占者口中知道三天前就送交派出所时
我也随后打电话给警察,询问既然知道失主辛苦查缉这么久,为什么不立刻通知我?
各位!如果三天前就马上通知我,我根本不用跑这一趟耶!
警察的回复支吾其词,我是真的听不懂重点,不过案子既然破了,我也真的懒得追究了。
不过各位可以自己想想,当初一再表达无法侦查、该怎么查的警方,
终究受不了我和记者烦人的压力来现场侦查,
想不到真的马上就找到侵占人住处,手机也乖乖缴回,
如果你是警察,会很想通知我,还真的这样就找到了吗。。。
(三)为何要轻易跟侵占人和解?
在协调过程中我了解到侵占人的职业,是属于低学历知识背景的体力活
身家背景、生活型态都单纯
而且他并没有恶意清除所有手机设定,导致我能透过云端照片找到他
故认为他并不是恶意机巧之徒,
也愿意相信他没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判断此事严重性,
故而决定和解并且仅进行小额求偿。
有些人觉得这样是小偷,不应该原谅,
其实他这样的行为法律上是侵占遗失物罪,也不是窃盗,还是有差别的,
而且我也想到,我小时候也会捡到钱就买糖果吃了,
国中也会捡到笔就自己用了,
说实话,如果没有长大后常常接触这些法律资讯,
我也会觉得捡到就用没什么,所以我才愿意相信他没有恶意。
法律并不是完美的,有时候法律也会给予民众不公平的对待
(就像通保法居然不准警察帮我调通联记录查案)
运用法律帮让自己的利益极大化,却不管别人的死活
虽然是法律允许的,但却不是我的个性,所以我愿意在这方面做个让步。
(四)通保法规定警察真的无法查不应责怪/一点小事也要找人施压是否合理
或许我原文表达不够清楚
此案我会对警察办案不满完全不是因为通保法,原文(3)就有提到,
当警察表示通保法导致他们无法调阅通联记录,
我事后查证属实,就完全体谅警察并接受,并思索其他破案方式,
我知道警察依法行事,更认为法律的问题有本事就应该去对立法者开砲
只会对基层员警谩骂他们必须做的事情,是很没用的行为。
至于有人觉得这种为了一点小事,
不断陈情要求警察努力侦查,
感觉太浪费社会资源,
我必须要澄清,
我也不认同浪费过多社会资源只为成就自己一点小利益。
正因为不希望浪费警察太多资源,
所以我自己做足了功课蒐集了完整破案的线索,
就是希望辛苦的警察能花最小的力气帮我处理这个小案子,
把他们的资源放在更多重要的事情上面,
想不到他们连一点小事都不愿做,才让我非常愤怒!
各位可知我提供多少清楚的线索给警察了吗?
我举其中三项说明
(1)清楚侵占人样貌(参考图)
http://ppt.cc/uSvE
当地是物件单纯、格局清楚的单纯社区,人来人往都很稀少,
大楼采管理式,管理员或住户彼此都常会见面,
只要拿照片到当地问一下,很容易会有线索。
事后证实,我到当地询问一个阿姨他就说他有印象,固定什么时间出现在哪里。
(2)地图定位(参考图)
http://ppt.cc/buYM
我从上传相片发现GPS定位,然后就用Google地图,
把侵占人位置都直接定位出来给警方,他们只要按图前往即可,
根据我的经验,GPS误差大约20公尺左右,换句话说,
以定位点为圆心20公尺的圆形范围内就是目标,
再扣掉非住宅区域,范围缩限得非常非常小了。
事后证实,侵占人住处仅距该定位点10公尺处。
(3)阳台特征(参考图)
http://ppt.cc/TUJk
A.铁窗纹路:我在台北就先用GOOGLE街景查询过,当地住户铁窗
样式皆不尽相同,而侵占人阳台铁窗纹路更是特别
实地走访必能一眼看出住处。
事后证实,我就是靠这个快速找出侵占人住着。
B.阳台景色:阳台看出去为白亮天空,显见旁边并非高楼,
即可排除掉旁边是高楼的住宅,缩小侦查范围。
C.机车大锁:阳台铁窗上挂有机车大锁,现场直接判断即可看出。
事后证实,我也是靠这个快速找出侵占人住着。
D.绿色树木:阳台看出去隐约可见下方有树木,根据经验住宅区
树木通常在3F以下,照片可看到树木,判断住户应为
3~4F
事后证实,住户为3F。
换句话说,为了找到我的手机,我已经自己侦查了95%的线索,
以上面几乎送分的线索来看,
只要心智健全视力正常的人,到现场都可以轻易"看到"侵占人住处,
受过专业办案训练的警察都还说无法查,查不到,
若不是刻意推托,那就是极其无能,不管是哪一个,都令人不能接受!
今天警察局不是办了我的案子就关门了,
明天他们还会侦办其他窃盗案、谋杀案、性侵案、诈欺案等等,
警察受过专业训练,拿纳税人的钱负责查缉案件,执行公务,
今天民众都费尽心思让他们轻松查案,还把民众当白痴,
若不是我真的直接前往台南查案证明有多简单,
警察还真的这样继续唬烂我很难查。
如果我不去反应这件事,
那又会有多少原本可以简单侦破的案件被白白呼拢过去
我会非常生气并不断陈情申诉的理由就在此,
绝不是故意想要浪费社会资源以满足自己一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