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恶油… 台湾之星 合约藏黑心
中国时报【黄琮渊、翁毓岚╱台北报导】
顶新烂油事件引爆全民怒火,旗下台湾之星电信竟然也搞“黑心合约”!消费者想提前办理电信解约时,台湾之星除收取手机违约金外,竟还额外加收全台唯一的“电信优惠补贴款”,如用满一年解约需被超收1500元,狠扒绑约用户两层皮。
灭顶风暴席卷全台,台湾之星电信也成为箭靶,到门市办理提前解约的人不少。除抵制外,也有人是因为台湾之星上网速度过慢、或网内人数太少、电话费太贵,想提前解约付违约金走人。
额外加收“优惠补贴款”
不过,台湾之星的合约内容却暗藏玄机。若是搭配手机,除了比照三大电信业者,收取手机设备补贴款(违约金)外,台湾之星还额外加收所谓的“电信优惠补贴款”,双轨式收违约金在电信史上还是头一遭。
依照合约书所列,台湾之星所谓的“电信优惠补贴款”是已享电信费用补贴款总额(每月250元X使用月份)再乘以“提前终止被销号时剩余之合约未到期日数/合约总日数”。
电信达人批:太扯了
记者试算,假设使用1年解约,为(250元X已使用12个月)X(365天/730天)=1500元,也就是满一年就解约需加赔1500元。
“这收费的太扯了!”电信达人赵士凯批评,提前解约缴还手机补贴款合情合理,三大电信业者都是这样做;但台湾之星另外收“电信优惠补贴款”,根本说不通。
他表示,绑约购机原则应是“用得愈久、违约金就减少”,这合约用满一年最亏,得多付1500元给业者,摆明是不让绑约用户跳槽。
台湾之星对此解释,该项目是由于该方案在促销后,上网传输量从6GB增至吃到饱不限速,另网外赠送的通话分钟数亦有加倍,因此针对这些增加的优惠折算每月250元的补贴费。
独家陷阱 还搞乌龙
有趣的是,台湾之星这条额外罚另外还搞了乌龙。记者询问客服,若在iPhone6上市当日购机,使用44天后解约,除手机补贴款外,得额外付电信优惠补贴款339元。但通讯行业者透露,台湾之星合约上电信优惠补贴款,疑似将另一个手机补贴款算法“复制+贴上”,照合约算法却只要付318元,与电脑算法不同。“陷阱怎么设的都迷迷糊糊”、“闹出国内电信史上的大笑话”。
http://bit.ly/1tw8r17
心得:
虽然说这个前阵子就已经在手机板炒过的话题搞到上新闻也还蛮搞笑,不过居然是旺中报的,整个就是O咬O一搓毛XD
不晓得有多少人觉得台湾之星便宜去办,结果办了之后却因为抵制顶新或是写着4G的H+所以想退,不过看来确实有蛮多人在退,不然也不用搞这招来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