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大公司何故1800MHz同台哥缴回 而不独自缴?

楼主: sydwuz (・ω・)   2014-08-29 00:30:02
※ 引述《Yaiba (绯心刀刃)》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大公司何故1800MHz同台哥缴回 而不独自缴?
: 时间: Thu Aug 28 22:53:55 2014
行动宽带业务管理规则第四十四条
 得标者为移动电话业务经营者,其得标频率或依第八十一条规定取得之
频率,为其移动电话业务原使用之频率者,于利用该频率申请核发本业
务特许执照时,应同时缴回同频段移动电话业务特许执照。
翻译:远传如果想用C3的频率来开台的话,必须要把他C1和C3的2G频率全部缴回,
但因为C3的10MHz当中还有1.3MHz被台哥卡著,实际上只能用8MHz(5+3)来开台,
反倒是台哥因为远传把C1缴回了,能够使用C1当中的10MHz开台,还不用把C4缴回去,
这种事情咱们的大公司怎可能让它发生?所以结果就是两间公司各自缴回
“有挡到对方路”的频段的一部分(5MHz),让彼此不会输给小公司太多。
对于开台的要求,到目前为止都只有“基地台数量”,业者觉得无所谓的话
要用1.4MHz来开台也是可以的啊,毕竟法律没明定,就看NCC敢不敢准他开。
法条在速度方面有明定的部分是:业者采用之技术,
在上下行各15MHz频宽条件下,下行速率应可达100Mbps以上。
顺便把频率分布图稍作调整:
         (上行)               (下行)
4 C1 C2 C3 C4 C5 C1 C2 C3 C4 C5
G │台哥大║中华║远传║远传║ 中华 │GI│台哥大║中华║远传║远传║ 中华 │
  └───╨──╨──╨──╨───┴─┴───╨──╨──╨──╨───┘
 1710 1725 1735 1745 1755 1770 1805 1820 1830 1840 1850 1865
1710.1 1721.3 1732.5 1743.7 1754.9 1805.1 1816.3 1827.5 1838.7 1849.9 MHz
  ┌╥─╥──╥──╥╥─┬──────┬╥─╥──╥──╥╥─┬───┐
2 │║远║中华║远传║║台│       │║远║中华║远传║║台│
G   ║传║ ║哥│ ║传║ ║哥│
  1715.1 1748.7 1810.1 1843.7
注:LTE如与GSM、CDMA2000等技术在同频段比邻的话,正常情况下不用保护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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