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ynaxYoung (戴涅克斯)》之铭言:
: 但是远传明明有2个频道阿 与其与台哥大纠缠
: 还是桥自己内部的频宽比较实在 保留C1频段给自家2G用户
: 初期人数不多用单一的C3(再扣掉台哥大占掉部分频宽剩8.7mhz)
可参考这篇文
http://www.ncp.org.tw/vanilla/vj-attachment/2013/12/attach293.pdf
行动宽带业务管理规则 (俗称4G管理规则)
第44条: 得标者为2G业务经营者时,倘其得标频
率或依第81条取得之频率,为其2G业务原使用之
频率者,于利用该频率申请核发4G特许执照时,
应同时缴回同频段2G业务特许执照
第81条: 得标者为移动电话业务经营者,其双方
或多方得于取得筹设同意书起六个月内协议,将
其标得之900MHz、1800MHz 频段之频率缴回,依
电信法第四十八条向主管机关申请指配或重新指
配同频段同频宽之频率
1800的C1~C4频段冲突示意图: http://ppt.cc/I233 (截取自上面的pdf)
如果远传拿C3之中的8Mhz开4G台的话,依第44条,要缴回C1和C3的2G执照。
远传一缴回,代表台湾大哥大可以在C1自己爽,又可以边用和C4重叠的2G频道,
因为台湾大哥大在C1开4G台,2G在C4附近,和原频率不同,不用管第44条。
这样变成台湾大哥大爽用15Mhz+1800的2G,远传只有一半,
这样远传的2G用户收讯会变差,4G的用户收讯也不会太好,
反而让台湾大哥大2G+4G用爽爽。
键盘推测两方想法:
远传:我宁愿斗不过中华的1800开台,也不要让台湾大哥大用15Mhz或者2G收讯比我好。
台湾大哥大:我不想先缴回C4的2G执照,不然你在C4开台,不给我C1我不就吃屎?
最佳解应该是两家协商后,一起缴回2G执照,不过面临的问题就变成:
2G用户抱怨,收讯变差 (不过4G用户的贡献度应该 > 2G的抱怨...吧?)
不过2G用户抱怨的问题在2017也得解决,先解决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