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权益,NCC将修正“电信商品(服务)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规定逾期未使用完的传输量应自动折抵为通信费用[103/03/18]
有关报载电信预付卡不可订使用期限,消基会点名各大电信业者全违规。NCC指出,为保
障消费者权益,将修正“电信商品(服务)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对于
行动通信业者所推出的预付卡上网储值型服务,由现行“逾期未使用完之传输量,用户得
申请折抵为通信费”,修正为“逾期未使用完之传输量,如用户未作其他声明,则自动折
抵为通信费用”。
NCC说明,已于103年3月14日邀集移动电话业者召开会议,重申保障消费者权益决心,并
责成业者先行遵照前揭修正后的规定办理。未来,NCC会持续查核相关业者有无未依规定
办理情事,并督促予以落实改善。
NCC表示,依移动电话营业规章及服务契约规定,预付卡门号的有效期限届满时,未使
用之余额(不含赠送额度),用户得将余额转入其名下或第三人名下的任一门号;如用户未
持有其他门号,得向业者办理余额退费。但超过有效期限6个月后,业者得酌收该未使用
余额的保管费,直至余额扣抵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