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增修板规投票举办通知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6 00:00:53
造成板友困扰,重复推文的乱板行为.
近日来一些看似与穿搭相关,但是不断重复推文同样内容,造成板友困扰之行为,
我认为是时候需要增修板规,避免劣币逐良币,
目前需要新增板规,维持板上秩序,希望大家能够参与投票,
好的风气需要大家一起维持,希望能够踊跃投票,
按大V即可投票,谢谢大家.
=关于主要乱板者=
1)推文中有板友直接反应以及至少收到三位板友检举来信,
先给予口头警告一次,处置为水桶三个月,再犯永久水桶
2)推文中有板友直接反应以及至少收到两位板友检举来信,
先给予口头警告一次,处置为水桶三个月,再犯永久水桶
=与之回应一同乱板者=
1)给予口头提醒后不听再犯,处置为水桶三个月,再犯水桶六个月
2)给予口头提醒后不听再犯,处置为水桶两个月,再犯水桶四个月.
作者: LoveA7X (权限不足)   2016-03-16 11:26:00
作者: iPhone10s (iPhone10s)   2016-03-16 13:39:00
作者: anarchydec17 (吃货人生)   2016-03-16 18:52:00
推~
作者: gg8252006 (sirius5427)   2016-03-17 00:26:00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8 22:31:00
你这种叫大开方便门给屁眼小人仕斗争异己罢了.时尚卦屁眼有多小楼上suit不就范例,贴图大湿和香港屁孩就被斗走现在三不五时就是店家河蟹是你要的?10s有本事有一群小圈圈支持有部份就是另一个小圈圈看这里现在占地的小圈圈不爽藉题罢了,本质都是私斗.而这里现在的小圈圈也从不拥有这个版剩至也不过是上一批人走光后才来进驻也没有特别大义.华人整天想搞规则来寻私搞人真的笑死人.特别是网络社群越近代离自由网络越来越远功能性越来越低而你还把版主征选放一起,不就标准拉一沱屎拍拍屁股走人?ww
作者: WhatBlueIs (吃酒子老母不吐錢)   2016-03-19 00:32:00
噗 有人造谣图利业者 板主一声都不吭
作者: onus1129 (+家)   2016-03-19 00:39:00
K大您好,我很好奇您是如何判断是两个小圈圈在私斗?况且版主新增的板规需要三人投诉后再去警告,就算是私斗警告过后不再犯也不会水桶,我觉得这板规对斗争也不好利用吧?! 还有您最后一句直接否定版主此次事件的处理,我觉得就算不喜欢版主这次的处理也不必要这样说话吧..
作者: cccupid (凯蒂)   2016-03-19 00:45:00
推~~~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0:50:00
以这个板的使用人数,要不被把持门槛起码是三十人.有心的去考察ptt各版状况做功课就知,顺便开示你越没人的板越容易被占地为王,而破窗都是在版务被搞不喜欢不能嘘那要嘘这个功能干麻?是多喜欢说场面话一天工作十四小时还说不够?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1:10:00
KIWAMI板友说的斗争,其实这点我这几天也有思考过,关于水桶标准我还有更详细的评断参考,我知道怎么做都会有人有不满的意见,有意见表达我觉得能够增加板规更严谨,让之后如果有类似情况可以更快速处理,板主征选放出公告,的确是我不想再发第二篇文章,但我不能理解,何为拉一坨屎拍拍屁股走人的意思而把持门槛三十人,说真的这个板使用人数真的是没有这么多,如果每天至少三种不同时段上板看人数,大概可以知道这个板已经很久没有超过100人同时在线上,我目前会再增加何为大量重复推文的相关判别标准,虽然无法真正建立出一定的标准,但是之后我会发公告举例说明,我会建立更严格的审查,避免私斗情形发生,另外,wahtblueis板友,对于造谣图利业者,我说过并不并不是广告文,而我在公告中也有回应怎么判别广告总之这个乱板现象,我还是认为需要建立规范,但我绝对不会让私斗寻仇的人有机可乘
作者: iPhone10s (iPhone10s)   2016-03-19 01:22:00
辛苦版主了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1:24:00
开一个洞,讲一堆你,后面是我不干了.还不好笑?信你操守,你
作者: WhatBlueIs (吃酒子老母不吐錢)   2016-03-19 01:24:00
造谣状况是说他板啦…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1:25:00
也不能保证下一个,都要看守内阁了,何必多此一举?是不想弄脏自己的手处理10s图个光荣退场历史定位?ww30人不是随便乱说,想一下就知道.3人2人真的笑话,这样没朋友还上来和人斗嘴吗?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1:31:00
不想处理iPhone10s的事件,何必增设板规呢?三两人是这次的事件中,两个星期中所检举的板友来信增设规范需要有范例,而您认为是笑话,但我不认为毕竟处理检举的人是我,收到检举信件的人也是我,而我,从来都没有说我不处理或是什么历史定位。而您的前提就设定在私斗,而目前情况并不是这样如果您有每天至少看板一次,就可以理解很多人只是觉得为什么很多不同类型的文章都要推同样的内容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1:36:00
一个一时的乱板和一个笑话般的板规前例谁影响深远你自己想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1:36:00
无论是资深板友或是新手都感到很困扰,外面纷纷扰扰我不管,但是这次的情况已经闹到很多人反感一时的乱板? 标准在那? 一天?两天? 一星期?一个月?一点星火可以燎原,我说真的板规是依照板上情况增设的举个例子 es板增设过分享文章内必须强制新增两张照片以及部落格连结不准放上sns连结宣传? 有人认为妨碍自由有人认为这是严格防范广告? 为什么要增加? 因为太多广告有可能夹在其中,早期批踢踢可能没有这问题,但是随着时代的不同,板上发生过的情况,需要变更规范谁影响深远? 如果板上情况继续乱糟糟,让更多人不想看板不想分享,对我来说的价值才是影响深远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1:45:00
不反感 -> 反感 -> 反感不需要处理 -> 给他死 投票起码是这样,你这个默认立场投票到底怎样得出民意?www 当然ptt本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1:47:00
请问您在一开始询问意见的公告提过意见吗?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1:48:00
来就人治,你干脆就捏死10s算了,不想背这个名搞个谁都能捅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1:48:00
是阿事后诸葛的确是最简单的,以自身立场评断也是无可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1:50:00
没什么事后,这是现在进行式.是按大V看到如此可笑才出来靠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1:50:00
而此事件讨论的是推文,并不是发文规范好吗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1:51:00
北一下,硬要说你们战的火热时我在日本,没上ptt.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1:52:00
现在爬文看一下也来得及,老实说,整件事件处理下来我的确现在觉得很心寒,但如果按照您"揣测"的默认立场两个星期前我就干脆摆烂装死,连请辞也不用就神隐,反正左不得罪10s板友,右不得罪觉得风气很乱的板友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1:55:00
前面就说,订规则本来就是要从最坏打算去想,就算信你,你也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1:55:00
我的确是为了这个事件增设板规处理,但我真的觉得扣上拍拍屁股走人的大帽子这个算命系式的揣测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1:56:00
不能担保下一任不滥用,何况你又不想干了ww
作者: iPhone10s (iPhone10s)   2016-03-19 01:58:00
好了,好了~两位不要再争论了~去睡觉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2:00:00
滥用这件事情,我现在直接说明,原本觉得使用推文会看不清楚,但是我决定直接补充说明
作者: WhatBlueIs (吃酒子老母不吐錢)   2016-03-19 02:03:00
学suit板就好啦,广告认定由板主自由心证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3-19 02:05:00
学了那贴图大湿在这里也需要分身帐号,本尊只能去01哭哭囉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2:05:00
whatblueis板友,刚刚误会您的意思不好意思!关于大量重复推文判定,判别基准为"类型不相关"的文章,至少10篇以上累积,评断为大量重复推文类型不相关的意思,我就直接以问题少年外套来举例
作者: iPhone10s (iPhone10s)   2016-03-19 02:08:00
问题少年外套真的很拉风欸XDD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2:09:00
“请问有无推荐的横须贺外套?”,这样推文我觉得没问题,但如果是“请问这件针织衫要怎么搭配?”“请问我的牛仔裙退色了很难搭怎么办”“请问有推荐的粉红色洋装品牌吗?”诸如此类的,再重
作者: WhatBlueIs (吃酒子老母不吐錢)   2016-03-19 02:10:00
跟01不对盘 我现在开自己的粉专哭哭XD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2:11:00
复推上同样的问题少年外套内容,造成询问者困扰就会视为大量重复推文,造成困扰,但是需要10篇以上以及要有该篇发文者推文提醒&三位板友来信检举其实目前我认为发文者这个增设门槛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很多人不愿意直接推文跟人表态,大部分都为潜水看板而即使投票结果出来之后,我也不能直接桶10s板友因为板规才刚上线,我也不能拿这个新板规处理旧行为
作者: WhatBlueIs (吃酒子老母不吐錢)   2016-03-19 02:15:00
不用这么麻烦啦,板主看谁不爽就说他是广告桶下去就好板主多点权力是应该的
楼主: cutiefive (小5)   2016-03-19 02:19:00
合理的建议范围,我会提出应对与改进,而无理的揣测与指责,很抱歉我也需要解释
作者: hippobird   2016-03-19 03:52:00
感谢K大提出不同的看法&见解 大大推板主辛苦了! 请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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