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参加联勇操演遭砲车夹伤 士兵告士官长过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4-04-12 22:30:47
参加联勇操演遭砲车夹伤 士兵告士官长过失伤害败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39627
自由时报2024年4月12日〔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
陆军丁姓士兵参加三军联训基地联勇操演时,遭砲车舱门夹伤手部,丁男认为是操演裁判
官洪姓士官长疏于注意所致,遂对洪男提起过失伤害告诉,结果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丁男
不服声请再议被驳回,向屏东地院声请准许提起自诉,法官审理后,认为丁男所提事证难
以推翻检方不起诉处分及驳回再议的理由,驳回丁男声请。
丁男主张,他参加2020年联勇操演时所搭乘的CM23迫击砲车行进中后舱门未关,洪姓士官
长上前协助关闭时,应注意车内人员是否远离顶盖接合处,避免人员遭夹伤,洪男却未注
意他正在整理迫砲车舱门及排除异物,迳将舱门关上,导致他左侧手部、左手中指、左手
无名指被压及砸伤。
屏东地院根据多位参与操演的在场军士官说法,认为洪男在关闭舱门时有大声下令“停止
任何动作”,并警告不相干人员离开舱门,其声量足以提醒在车上的丁男,洪男已尽注意
及告知义务,本案装甲砲车后着陆板有一小门,关键在于丁男将手指置于小门与着陆板间
缝隙,以致被夹伤,任何人均不应将身体置于车门与车体间缝隙,如此异于常情的举动,
任何人均无法预见,故难认洪男有何过失,应驳回丁男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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