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照顾义务役 内政部修法调高因公伤亡慰问金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1日电)
内政部今天发布修正“义务役军人伤亡慰问金及安养津贴发给办法”,调高义务役军人作
战、因公死亡及身心障碍慰问金发给基准,其中,因公死亡慰问金由新台币100万元调高
为150万元。
内政部透过新闻稿表示,为加强照顾因公伤亡的义务役军人及遗族,发布修正“义务役军
人伤亡慰问金及安养津贴发给办法”,主要是调高义务役军人作战、因公死亡及身心障碍
慰问金发给基准,另也调整安养津贴发放周期,由每三节发放改为按月发放,以感谢他们
服役期间为国付出,同时衡平义务役军人及替代役役男权益。
内政部指出,国防部为避免重复发给慰问金,修正“国军人员因战公伤亡慰问实施规定”
,增列同一事由已依其他法令规定发给慰问金,已达该规定给予基准者,不再发给慰问金
,导致出现义务役军人与替代役役男的死亡及身心障碍慰问金,发给基准不一致情形。
内政部说,为衡平义务役军人及替代役役男权益,表达政府关怀及慰问之意,修法将义务
役军人作战死亡慰问金,由120万元调高为180万元;因公死亡慰问金由100万元调高为150
万元;作战、因公致身心障碍按等级,由1万元到60万元,调高为2万元到120万元。
(编辑:张均懋)1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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