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国中女友口交影片上传 色军人惨遭汰除再判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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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2022年6月9日( 记者曾健祐/台中报导)
苗栗李姓男子当职业军人期间上网认识13岁女友,2度开车出游和她性交,还拍口交影片上
传脸书社团分享,被警方网络巡逻发现到军队逮人,李现已遭军方汰除,一审被依妨害性自
主等判2年,李上诉求轻判,二审就一审论罪有违误,部分撤销改判他1年10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李男(23岁)当时在陆军化生放核训练中心服志愿役,2020年10月经网络交友认
识1名13岁少女,对方向李谎称自己已满14岁,李11月接连开车载她到台北、嘉义出游,并2
度在车上性交还拍下少女帮他口交影片,甚至上传到脸书社团给10多位成员观看。
经苗栗警方网络巡逻发现李疑似用网络交友认识少女,要求对方替他口交、传不雅影片,经
报请检方指挥持拘票会同宪兵队,同年12月10日到陆军桃园营区拘提李到案。
苗栗地院一审时李坦承不讳,和少女指证相符并有截图佐证;苗院认为,李男身为职业军人
,军中对法治观念、教育宣导不遗余力,李非无智识程度之人,竟仍违法乱纪,无视禁令,
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不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
一审考量,李明知少女还在读国中,约她出游2度口交还拍影片上传,严重影响少女身心,
但考量他犯后坦承、无前科,少女也替他求情,犯后已经超军方汰除,依2个对于14岁以上
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1个拍摄制造少年为性交电子讯号罪,及1个散布少年为猥亵行为电
子讯号罪,一共判他2年。
李男不服上诉,表示他犯后态度良好,且和少女是真心相爱,对方也愿意原谅他,但最终因
少女父母不愿意谈和解,也说自己家境困难,爸爸服刑、弟弟就学中,需要靠他赚钱养家,
若遭重判会让母亲孤苦无依,请求轻判。
台中高分院就李男第二次性交并偷拍部分,认为一审论2罪分论并罚有违误,该部分撤销,
但审酌少女心智未成熟,李男就算经她同意也不能发生性行为,却性交还拍影片,行为恶劣
,改判他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