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兵被“捡尸”痛醒 阿兵哥赔40万元 法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2-05-31 08:43:39
女兵被“捡尸”痛醒 阿兵哥赔40万元 法官:情堪悯恕免坐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44407
自由时报2022年5月31日〔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
国军某部队女兵小芳(化名),前年11月23日晚间参加“军中排组聚餐”,却喝得醉茫茫,
当天深夜11时许,军中男同袍开车载她“续摊”,见她严重醉酒,将她载到汽车旅馆性侵害
,亦即俗称的“捡尸”,小芳下体疼痛而惊醒,对正在“连结”的男同袍,大叫“我很痛”
、“你不应该这样对我”,台中地院审理时,这名阿兵哥赔偿40万元,法官援用刑法第59条
,认为他“情堪悯恕”,依乘机性交罪判1年10月,再给他缓刑3年,免除入狱之灾。
判决书指出,20多岁的小芳,与这名阿兵哥是军中同袍,上述时间小芳于中市某小吃部,参
加“军中排组聚餐”,喝醉酒之际,阿兵哥打电话给小芳,约小芳到酒吧“续摊”,不料,
小芳于营区门口对面,搭上阿兵哥的汽车,却没有到酒吧,而是被载到汽车旅馆。
小芳于房间内昏睡之际,突然赶到下体疼痛,睁眼惊见自己全身赤裸,阿兵哥正与她“连结
”,她大声斥喝“我很痛”、“你不应该这样对我”,并赶紧躲到浴室,用LINE向朋友求助
“救我”、“拜托”、“我被强奸”,再在打电话给朋友求援。
“捡尸”的阿兵哥,触犯刑法的乘机性交罪,是3年至10年徒刑的重罪,不过,台中地院审
理时,认为这名阿兵哥告坦承犯行,赔偿40万元与小芳和解,已坦然认罪,深知悔悟,因一
时失虑犯法,与手段残暴的性侵害犯不同,纵使判处最轻3年,还是犹嫌过重,援用刑法59
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缓刑3年,让他不用坐牢,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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