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军人骑车返营辗坑摔车亡 二审判国赔514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2-05-17 18:23:52
军人骑车返营辗坑摔车亡 二审判国赔514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320149
联合新闻网2022年5月17日(记者陈宏睿/台中报导)
台中市陈姓军人在2017年骑机车返回营区途中,行经后里区三丰路三段辗压到路面坑洞,导
致摔车撞上分隔岛,陈伤重不治,家属认定养护道路的第二养工处未及时修补,涉有疏失,
声请国赔,一审认定二工处有疏失,判赔531万余元,二审维持认定,但需扣除家属已领的
殓葬补助费,判赔514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姓军人在2017年10月15日晚间8时,骑重机车沿台中市后里区三丰路三段机车
道,北上直行欲返回营区,行经该路、马场路交岔路口处时(省道台13线62K+490)因地面
有坑洞,陈机车辗压路面坑洞,失控倒地滑行撞及三丰路三段分隔岛,因而头部外伤并身体
多处严重伤害,送医不治死亡。
陈家属认为负责修补道路的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二养护工程处(下称二工处)涉有疏失,分别
提出刑事的过失致死罪告诉,以及国家赔偿,不过刑事部分,处分不起诉。
另外国赔部分,一审认定,道路有坑洞,二工处应及时修补,若未能及时修补,也应放置警
告或维护标示,以免造成用路人危险,但二工处却怠于作为,致使陈行经路面坑洞处而人车
倒地,道路管理有欠缺,应负国家赔偿责任,判决二工处应赔偿陈姓军人之父、母及姐扶养
费、殡葬费及慰抚金531万余元。
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仍维持一审认定,应如一审判决如数赔偿,不过因陈家属已领取17
万余元的殓葬补助费,需扣除,判赔514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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