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军人酒驾撤职遭法院撤销 司法院:军方涉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2-04-21 14:15:19
军人酒驾撤职遭法院撤销 司法院:军方涉“裁量怠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255926
联合新闻网2022年4月21日(记者洪哲政/台北报导)
酒驾是军方天条,查获一律记过退伍,但近年陆续传出有军方当事人经向行政法院上诉后,
处分获得撤销。此节经民进党立委刘建国向司法院提案关切,“为什么不支持军方决定?”
司法院说,国军在部分军人酒驾惩处案涉及“裁量怠惰”,甚至违反正当行政程序而有违法
,因此撤销处份。
空军台东志航基地7联队一名上尉飞行官,109年间开车出营门自撞营区路边水泥台,经实施
酒测,测得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4毫克,被告第七联队查证后于109年7月2日召开惩罚评
议会,作成原告撤职,停止任用3年的决议。
但此案上诉到行政法院,法院却认为原处分的裁量理由看不出来有完整审酌陆海空军惩罚法
相关,也未见对于该案原告所涉肇事情节,仅是对营区景观照明灯造成轻微财物损害,并未
对其他人造成危害,不能一迳以最重惩处处置,法并认为被告第七联队以原处分对原告迳行
作成撤职的惩处,有未为合义务裁量、裁量怠惰的违法,而将原处分撤销。
此外,国防部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第二零五厂修缮所中校所长,108年3月23日晚间餐叙饮酒
,翌日凌晨驾驶自用小客车返家途中遭警方拦检,测得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45毫克,未
回报单位,历经相关人事程序后,遭国防部海军司令部核定原告不适服现役退伍。
但全案申诉至行政法院后,法院以人事程序应符合法定程序,作成原处分的人事程序未依法
为之,如未经人评会审议,就直接以注销令撤销人评会的前考评决议、未先经复议程序 重
启决议就撤销先前的考评决议等,违反正当行政程序并不法侵害原告平等服公职权利为由,
原处分撤销。
刘建国认为,军人酒驾遭机关撤职、停役,但法院却不支持机关决定,建议司法院是否应参
照“刑事案件量刑及定执行刑参考要点”订出标准。
但司法院回应表示,基于审判独立,尊重行政法院判决,行政法院都是从程序面审查行政部
门的决定,认为军方的原处分未附具足够的裁量理由,而有裁量怠惰的违法,其次认为原处
分因历经的人事行政程序违反正当行政程序而有违法。
司法院认为,军人惩处处分是“主管行政机关的人事行政权”,陆海空军惩罚法赋予行政部
门第一次作成决定,是否要制定裁量基准或参考,司法院尊重主管行政机关的权责。而行政
法院是事后救济的法院,关于审查行政部门 的裁量决定,行政法理论及实务也已建构完整
的裁量瑕疵审查方式。行政法院和刑事法院不同,行政法院没有 第一次作成处罚或惩处的
权限,目前没有比照“刑事案件量刑及定执行刑参考要点”而制定类似要点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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