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兵爱上大十岁班长 被军方汰除还挨告要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2-04-17 18:44:53
女兵爱上大十岁班长 被军方汰除还挨告要赔班长妻30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245706
联合新闻网2022年4月17日(记者王骏杰/新竹报导)
陆军某装甲旅一名20岁陈姓女兵与大10岁的已婚林姓班长谱出恋情,在IG贴上2人游玩、
拥吻与开房间照片,林还无预警要和妻子离婚,妻子得知内情后分向军方检举,向女兵求
偿80万元,军方经内部调查后,认定两人不当男女关系属实,各记两大过汰除;新竹地院
审理终结,法官判女兵须赔林男妻子30万元。
林男妻子主张,林男是陆军装甲旅上士情报士,去年忽然提议离婚,称有任务须留守军中
,实际上却是和小10岁的陈姓女兵外出旅行,陈还在IG贴上2人游玩、拥吻、旅馆内照片
,并发文“真的小累,我的小靠山,好久没有爱一个人爱的这么的辛苦,但为了未来,我
会再努力!”
林男妻子曾告知陈女不要介入其婚姻,对方也说会再注意别再打扰,但事后却带着林回老
家,又共游宜兰,让林妻气的向陈求偿80万元。
林妻说,她害怕林男与陈女发生性行为感染爱滋病,因此告诉林“爱滋病潜伏期有三个月
,你不回答我,我就再等三个月验完没事才能离婚!”林则说“不用担心爱滋病,就有戴
套啊,就那次而己啊!”可见林离婚急切,不惜坦承与陈曾发生性行为。
法官向陆军装甲旅查询,陈女与林男是否曾因违反国军风纪而经调查及受处分,军方答复
指出,陈虽否认与林交往,然二人牵手、接吻及过夜同宿相关行为,显有违一般朋友交往
定义;另陈对于明知林已婚,仍坚持交往等情事均坦承,故二人不当男女关系情事经查属
实,依规定各核予两大过并不适服现役汰除。
另外,陈女于本件诉讼所陈报的住所,竟是林男位在新竹市北区的现住处,足以证明2人
迄今仍有交往且交情非浅,审酌判陈需赔偿林妻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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