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二度酒驾辩“轻微偶然违失” 中校不服汰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2-03-25 15:54:11
二度酒驾辩“轻微偶然违失” 中校不服汰除上诉结果曝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71017
自由时报2022年3月25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宪兵指挥部黄姓中校2018年10月被查获酒驾,不知警惕,隔年9月再度酒驾,测得酒测值0.2
1毫克,宪指部下重手勒令退伍汰除。黄男自夸获奖无数,更因承办汉光35号演习获颁陆军
奖状,而“酒驾犯行轻微”,只是偶然违失,勒退已侵害宪法保障的工作权,应予撤销,不
过,最高行政法院认为黄男已经2度酒驾且隐匿未报,宪指部将他勒退为有理由,判黄男败
诉确定。
判决指出,黄男是宪指部中校作战参谋官,2019年9月22日凌晨1点酒驾被警方查获,测得酒
测值0.21毫克,竟隐匿未报,遭记大过1次、小过1次惩罚。宪指部调查发现,黄男2018年10
月31日深夜酒驾也被查获,未据实报告。
宪指部2020年4月召开人评会,以黄男酒驾的重大违失,2019年终考绩“丙上”,已不适于
服现役,将他勒退汰除。黄男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再提起行政诉讼。
黄男认为,除了酒驾,他有记大功1次、记功5次、嘉奖1次,获景风甲种奖章,更因承承办
汉光35号演习获颁陆军奖状,可见工作表现获得肯定,而2次酒驾的犯行轻微,宪指部认定
他不适于服现役而勒退的唯一理由仅着重在酒驾行为,并不合理,应该是综合考评才合理,
而不是酒驾的“偶然违失”,否则侵害其工作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宪指部行政处分无误,判黄男败诉,黄男不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宪指部人评会并非仅以酒驾黄男酒驾行为,即考核他不适于服现役,乃
依据黄男直属上官、综合考评报告、奖惩纪录等综合考量,尤其黄男身为高阶军官,所为已
对国军崇法守纪的形象及国军士气造成伤害,从其考评的“品德”项目被评为低分的“丙上
”即可看出端倪,因此将他勒退汰除,并无不当,因此判他败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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