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拉] 新制14天教召心得

楼主: heb ( )   2022-03-22 00:52:20
※ 引述《chevalierxd (独孤求嘘-风青羊)》之铭言:
[前文恕删]
: 然后志愿役召员薪水为什么可以比较高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 如果是当兵时那没话说 毕竟他们那时候有约在是正职身分 我们只是路过的义务役
: 但是大家被召进去都是后备军人 志愿役进去也没做比较多的事情
: 结果硬生生多了好几倍薪水 连这些最基本的事情都没处理好 怎么让大家对国军有信心?
关于这个情况,小弟一点浅见与过去的人生经验,
在此与各位大大分享,望各界先进,不吝批评指导
义务役退役召员与志愿役退役召员,在接受各类
召集期间,其日支津贴(应该就是一般人概念中的
薪水)计算基础不同,近因而言,来自于一个规章
叫做"国军后备军人平时教育点阅勤务召集训练期间
应召人员津贴发给作业要领",这个规章在国防法规
数据库(https://law.mnd.gov.tw/)中可查而得之
本系列原PO于推文中曾提出过的理论是因为志愿役
退役召员乃担任领导职,所以薪水较高。小弟浅见,
这个现象主因应该是来自国防部之前曾经宣示过,
教召选员原则为"后退先用"(相关新闻实例可参见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5855156),
而最后一期义务役军士官又已退伍四年(且据报导
似乎末代预官预士实际报到人数相当少?参见
https://www.storm.mg/article/333823)
这应该会导致在后备部队异动换补的时候,干部缺
补到的人多半是志愿役退伍(或许是这四年内退伍者
为主),造成干部是由志愿役退役召员来担任的现象
(或称巧合)(后备部队异动换补运作机制可参照小弟
他版拙作,文章编号#1YApm-wF (Gossiping))
较为精确一点来说,我想大部分大大有兴趣的,应该
是像上面这种规章,到底是基于什么逻辑而形成
因为该规章的内容,直接会造成的结果是,就算应召
期间做的事情完全一样,志愿役退役召员还是可以
领得较义务役退役召员多的薪水
小弟个人想法,这个规章的上层逻辑,精神出在兵役法
第38条。我国现行兵役法规架构,把后备军人应召在营
期间,视为现役;或者也可以说,后备军人参加各类
召集,就是现役的延伸
假设一个义务役常备兵役一年现役期满退伍的后备军人,
接受过一次14天的教育召集,该后备军人一生当中,
服现役期间会从365天增加到379天
另假设一个志愿士兵服最短现役(依现行志愿士兵服役
条例第6条,应为四年)后退伍,也接受过一次14天
的教育召集,该后备军人一生当中,服现役期间会从
1460天增加到1474天
也就是说,在应召当下,志愿役退役召员看起来可能
是没有做比较多事情,但是上面,除了义务役与志愿役
以外,其他操作变因已尽可能控制到一样的两段话,
放在一起看的话,看起来志愿役退役召员,还是有一点
不一样;法规典章里面,召员薪水的差异,小弟个人
浅见,应该是要表彰志愿役退役的后备军人,所付出来
保卫我们国家的青春,即便可能有些人,有少数时间,
跟小弟在义务役服役的大部分期间一样,常常在打混
摸鱼,小弟个人看法,他们还是值得相当的荣誉与
尊重(以稍微多一点的$$来表示)
当然,在法规典章层面,订定给予志愿役较义务役
多一点薪水(不论现役期间或应召期间),是否合适
恰当,在民主社会,应为可受公评;小弟本身在义务役
役期即将届满前有一段时间,常常在跟上一梯学长
抱怨类似的事情(志愿役也不是每个事情都做得比小弟
多,$$却比较多之类),那时候,有一个当时就看得
出来,以后一定会很有成就的学长,提出了一个理论,
原文日久,已不可考,大意如下段:
所谓的义务役,除了有待在军营的义务,领较低的
薪水,也是义务的一部份,或者可以理解做,付出
志愿役与义务役薪水的差距(把没领到当作付出)
也是义务的一部份,只是后面这部分,一般比较
不会明讲。因为我们国家,大概真的是没有那么
多钱,可以照志愿役的薪水,付给每个义务役,
而我们国家之前可能也确实走过一段风雨飘摇的
期间,无法完全靠志愿役维持军事力量的运作。
毕竟,绝大多数的义务役会乖乖入伍(或乖乖应召
不跑出国),主要应该都是因为不想被法办,而
不是因为要去领(少少的)薪水。这么想,可能会比
较放得下。
以我国现在的情势而论,小弟认为,志愿役退役
召员薪水较高,还可以视为另一种期约诱因,
毕竟到去年底媒体上都还可以看到类似下面
这种国军人才罗致困难的新闻: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5993171
如果能够让我国广大国民,看到志愿役退役召员
薪水较高,使得"有为者亦若是"的情操油然而生,
不失为现行制度存在的另一个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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