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现役军人休假昏倒不治 家属告赢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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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2年3月10日〔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
20岁吕姓现役士兵休假与友人聚会时突然昏倒送医不治,吕男生前有投保国军团体意外险,
但保险公司认为吕男是自身疾病引起,并不符合意外险理赔条件,经家属提告,屏东地院判
决保险公司应给付死者家属200万元赔理金及6万元律师费,可上诉。
吕男去年3月休假期间与友人聚会时突然昏倒,经送医后仍宣告不治,死者父亲事后向保险
公司申请国军团体意外险200万元理赔金遭拒,只好花6万元请律师打官司。
保险公司认为吕男身故原因,显与保险契约“非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所引起之突发事故”意
外事故要件不符,家属未能举证证明确为意外所造成,该公司无给付义务。
屏东地院审理后,法官根据法医解剖报告,认定吕男因外伤性脑损伤导致死亡,且死亡原因
乃基于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应给付200万元理赔金,还要支付吕父聘请律师打官司的6万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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