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士兵诱13岁少女坏坏还PO“国中小色色群” 她出庭称:我扮小母猫
31分钟前
苗栗一名13岁少女上网认识服志愿役的23岁李姓士兵,李男2度将少女哄到车上为他口交,用手机拍下影片,还恶劣地将少女裸照po在脸书“国中小男女交流色色群”,遭妇幼警察队查到法办,不料少女出庭竟证称:“我们玩角色扮演游戏,我自称小母猫,他是主人。”由于少女案发时对李男自称14岁,并求法官轻判“前男友”,一审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等罪,判李男2年徒刑。
这个犹如韩国“N号房”翻版的脸书“国中小男女交流色色群”,规定要提供裸照才能加入,2020年曾引起许多家长担忧涉世未深的子女受害,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在质询时也要求相关单位调查、处理,记者今上网搜寻,已找不到这个群组。
判决指出,2020年10月在桃园市陆军化生放核训练中心服志愿役的士兵李男,透过网络交友软件WOOTALK结识当时13岁的少女进而交往,少女声称自己已经满14岁,但李男明知她未成年,仍2度要她在车上口交,并用手机拍下影片,又以少女提供的自拍裸照po上“国中小男女交流色色群”,被苗栗县警察局妇幼警察队员警发现后,检警会同苗栗宪兵队到李男服役的单位将他拘提到案,并查扣存有少女私密影片、照片的手机。
审理时,李男坦承犯行,少女则证称:“我跟李男之前是情侣,我们有玩角色扮演游戏,我自称小母猫,他是主人,我跟他说我14岁,因为我觉得我14岁了,他也知道我念国二,后来我才发现我当时未满14。”
法官传唤一名“国中小男女交流色色群”成员作证,因为他当时在李男张贴的少女裸照底下留言称“这是诱拐”,法官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回应,这名成员说:“因为那个照片很明显就是未成年,断定不出来几岁,但是看得出来就是未成年。”
审酌李男没有前科且坦承犯行,事发后已遭军方汰除,目前在超商工作,加上他当时没有使用强暴、胁迫手段,少女也当庭帮他求情,请法官从轻量刑,因此一审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散布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合并判李男2年徒刑。可上诉。(丁牧群/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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