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伙房兵遇爆炸36%灼伤 请求国赔521万一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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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1年3月29日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海军168舰队何姓伙房兵3年前于苏澳机地站点燃炉具时发生爆
炸,全身表面积36%灼伤,诉请国家赔偿521万余元。台北地院依据访谈纪录指出,事发当
下,何男于非炊煮时间自行进入厨房使用炉具,根本未受长官指示,自然难认定所受伤势
与炉具设置或管理欠缺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因此驳回何男请求;可上诉。
何男告诉法官,2018年9月24日晚间,他煮热水要清洗厨房地上油渍时,由于炉具未设置
妥善且疏于管理,导致点燃炉具同时发生爆炸,害他脸部、颈部、双侧上肢及下肢二度至
三度烧伤,占全身表面积36%,故向国防部与海军司令部求偿压力衣费用、预估医疗费、
劳动能力减损、精神慰抚金等,共521万余元。
国防部否认是此国赔案义务机关,认为应由海军司令部依法办理。海军司令部解释,厨房
炉具使用状况良好,并曾委外清洗及刮除油污,何男进驻期间,炉具不曾发生事故,而何
男当时未依食勤作业暨装备安全管理规范并违反炉具使用方式,才导致意外发生,且军方
已协助何男请领362万余元,海军司令部不须负国赔责任。
北院认为,炉具瓦斯管设备在案发后的检测均为正常,而何男在事发当天下午便曾因颅具
操作不当,遭士官长督导纠正,后来晚间在根本未受长官指示便自行于非炊煮时间进入厨
房使用炉具,自然难认何男所受伤势与炉具设置或管理欠缺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驳回何
男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