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军中恋情变调 女兵“劈腿”控学长性侵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0-11-11 00:16:22
军中恋情变调 女兵“劈腿”控学长性侵 男方虽不起诉求偿也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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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0年11月10日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家住彰化县的邱男在金门外岛服役,去年8月遇到同样服志愿
役的学妹(A女)刚下部队,2人迅速发展出军中恋情,他们把部队的军中库房、厕所、司
令台当砲房,好不快活,岂料A女在台湾有论及婚嫁男友,邱男不爽A女“劈腿”,扬言向
其男友揭穿她“脚踏两条船”,这段军中恋情变调,A女逼不得已,先行发难,否认两情
相悦,并指控邱男性侵她4次,部队展开调查,邱男被指为“强奸犯”、“部队之狼”,
遭长官禁足、监管,最后被勒令退伍,惟后来经金门地检署调查,2人确有性交事实,但
并非邱男单方面强迫、恐吓,检方认定邱男犯罪证据不足,不起诉处分。
获不起诉处分的邱男认为,自己在军中大好前程被A女摧毁,精神严重受创,因此向A女请
求8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此案经彰化地院审理,法官认为,A女并未全盘捏造遭性侵事
实,邱男也有威胁及扬言伤害A女,同时也无法提出2人为合意性交的积极证据,因此判邱
男败诉。
这段“军中恋情”仿佛八点档连续剧,剧情超展开,最初是A女在去年8月下部队,人生地
不熟的她心情低落,邱男身为部队学长趁机介入关心,2人2个月内发生多次超友谊关系,
先后在金防部太湖营区司令台、金门县某民宿、部队库房、租屋处厕所发生性关系,但这
段“未见光”恋情,因为邱男得知A女有一论及婚嫁的男朋友而变调。
邱男不爽A女“脚踏两条船”,扬言在其男友前来金门恳亲时跟他“不期而遇”给他“惊
喜”,告知A女劈腿的实情。A女惟恐此事曝光后,无法顺利在部队服役,便先行发难,向
部队长官指控邱男性侵她。
由于时间、地点、次数指证历历,部队展开调查,邱男变得声名狼籍,被指为“强奸犯”
、“部队之狼”,无法见容于同袍之间,最后还被勒令退伍。
但此案金门地检署调查后发现,2人在案发后仍密集联络,违反常理,后来以性侵罪证不
足,对邱男做不起诉处分。邱男反过来向A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承审的法官认为,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之证明程度本不相同,虽然邱男刑事不起诉,但A
女指控邱男的强制性交非凭空捏造,2人确有发生性关系,但从案后两造的LINE对话发现
,邱男对A女时有亲暱、时有威胁,他也亦无法提出两造是合意性交的证据,邱男要求80
万的赔偿并无理由,因此驳回邱男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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