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酒驾那些的,跟你当不当兵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
: 因为军法根本没写这些
: 一样是普通刑法处理
并不是
陆海空军刑法 第54条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
台币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零点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之
零点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认服用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
驶。
三、服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犯本条或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三之罪,经有罪判决确定或经缓起诉处
分确定,于五年内再犯第一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五年以
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驾驶公务或军用动力交通工具犯本条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民人酒驾不过就是行政处分
军人酒驾直接刑法
差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