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修吊桥致脑伤 一审下士获国赔千万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0-05-08 07:59:13
修吊桥致脑伤 一审下士获国赔千万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1216
自由时报2020年5月8日
〔记者余瑞仁/桃园报导〕陆军司令部特种作战指挥部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修缮突击吊
桥时,依规定需用六名人力,负责的郑姓士官长却找来卅二人支援,造成拉力过大,绳索断
裂,滑轮反弹,击碎陈姓下士下颚,脑部因弥漫性轴突损伤,在医院昏迷十个月,苏醒后出
现认知功能障碍、短期记忆受损,生活无法自理,领有身心障碍手册,陈为此向陆军司令部
请求国家赔偿一八三○万元,桃园地院民庭判处应赔偿一○七○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现年廿四岁的陈姓士官提告主张,因营长来武汉营区战技馆视导,认为原先架设的单索突击
吊桥破损,要求郑姓士官长率队更换,依陆军司令部“特战基本作案技术训练手册”,架设
单索突击吊桥只要六人,且仅需四人负责拉绳,修缮时,郑担心人少无法将绳索拉直,命他
及单位内共卅二人支援,远超所需的人数,导致上述结果与伤害。郑于二○一七年被桃园地
检署依业务过失伤害罪起诉,另由法院审理中。
桃园地院民庭认为,郑姓士官长是公务员,其贸然行为与陈的受伤具有因果关系,陆军司令
部认为陈已向郑求偿,就不得再提国赔,认知有所误解,应适用于国赔法;陈受伤时年仅十
九岁,须接受复健、整形磨皮之痛,依医疗、看护、劳动力减损、薪资损失、精神抚慰金等
,法院审理认定以求偿一二一○万元为适当,扣除保险等,判处陆军司令部赔偿陈一○七○
万余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