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陆军步兵大门哨长喝酒喝到挂 脱钢盔睡觉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0-04-27 01:45:47
陆军步兵大门哨长喝酒喝到挂 脱钢盔睡觉废弛职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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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年4月26日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驻地在新竹县的陆军步兵简姓上兵,因凌晨服勤前不久,在营
区外喝酒,没想到担任大门哨长时,累得脱下钢盔后坐在哨亭内木箱上睡觉,被营区巡查
士官长发现移送宪兵队,新竹检方依陆海空军刑法哨兵废弛职务罪嫌,将他提起公诉。
检宪调查,简男系服役于陆军步兵第206旅通信连上兵,今年1月8日凌晨0到2点,在营区
大门奉命轮值担任大门哨长勤务,负责查验进入大门之人、车,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
以及警戒四周、查看有无可疑人物,避免外人趁隙侵入。
简男因前一天晚间外出散步假时在外喝酒,导致身体疲累,竟于执勤期间未依规定执行勤
务,反脱下钢盔后坐在哨亭内木箱上睡觉而废弛职务,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营区巡查
士官长凌晨发现后,逐级向上级回报而查获。案经新竹宪兵队移送检方侦办。
检方表示,根据陆海空军刑法第34条第1项:卫兵、哨兵或其他担任警戒职务之人,因睡
眠、酒醉或其他相类情形,而废弛职务,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者,处 5 年以下有期徒
刑。
所称“哨兵”,系指于军队驻扎地为卫戍或任警戒职务之军人,以执行监护、警戒及特定
任务为主;而所称“睡眠”,系指由于生理困倦所生的一种状态,不以卧眠为限,立眠、
蹲眠、倚物而眠乃至假眠,均包括在内。
所谓“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系指对情况疏于警戒,而未能立即报告或发现,致使军
事单位无法妥善处置,足以产生军事上不利益后果之虞。
检方认为简男所为,系犯陆海空军刑法第34条第1项之哨兵废弛职务罪嫌,全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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