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军士官服役半年可申请育婴假 立院三读通

楼主: joug (好东西不签吗)   2019-11-19 16:59:22
军士官服役半年可申请育婴假 立院三读通过
立法院院会上午三读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任职、考绩条例”等部分条文修正案
,为了配合“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军人为抚育未满3岁子女者,得申请育婴留职停薪
的资格,由原须任职满1年调降为6个月,留停期间不得逾2年,必要时得延长1年;另,收
养儿童共同生活期间,也可以申请留职停薪。
提案指出,为因应2014年12月修正公布的“性别平等工作法”规定,将受雇者得申请育婴
留职停薪的任职期间,由1年调降为6个月,因此本次“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的修
正,也朝此方向进行。
三读通过条文指出,军官、士官任职6个月以上,为抚育满3岁前子女者,得申请留职停薪
,主管机关不得拒绝,留停期间不得逾2年,必要时得延长1年。此外,依家事事件法、儿
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与收养儿童先行共同生活者,其共同生活期间得申
请留职停薪。
此外,“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中,另增订军官、士官受降阶惩罚者,其官阶俸级
的换叙方式。三读条文载明,军官、士官依陆海空军惩罚法规定,受降阶惩罚者,其俸级
依原任官阶换叙次一官阶相当俸级;次一官阶无相当俸级者,换叙该官阶最高俸级。
至于“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也配合上述条文进行修正,除了明确区分考绩为“年
终考绩”及“另予考绩”; 并增列有特殊情形者,“另予考绩”受考人于同一考绩年度内
任职已达6个月的计算,得不以连续任职为必要。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8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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