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躲废弃眷村避寒流 被海军告入侵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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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2019年10月13日
(记者林伯骅/高雄报导)高雄陈姓男子等3人去年2月间为了避寒流,躲进左营区合群新村的废弃房屋,却遭负责管
理的海军陆战队巡管人员发现报警,桥头地检署依侵入建筑物罪起诉3人。不过一审认为
该处早无人居住,并未侵扰别人的居住权,判3男子都无罪,全案上诉后,高雄高分院驳
回维持无罪确定。
起诉指控,陈姓男子原本就认识住左营区合群新村的毕姓友人,不过2017年6月起毕姓一
家已经搬迁,房屋也点交收归国有,由海陆指挥部军眷服务组管理;原本建物的大门、侧
门都上锁,且张贴公告“空舍财产属国防部,请勿为占住、占用等行为,若经劝导无用将
请警局配合处理”。
检方查出,陈姓男子去年2月上旬见屋子空无一人,没获得管理人员同意就擅自进入居住
,同月14日上午徐姓、于姓男子也入内探访陈,不过当天下午1点多海陆巡管人员听到谈
话声,发现3人后报警处理。
陈姓男子等人被检方依侵入建筑物罪嫌起诉,但陈喊冤说,因寒流来了要找地方住,有打
电话给毕姓友人说要借助,“是不得已要避寒才进去借”;徐、于姓友人则称,当天只是
去送食物给陈吃,从倒塌围墙进入建物,没看到大门上有张贴公告或上锁。
一审法官认为,依起诉法条刑法“妨害居住自由罪”,是保护住屋权,意指个人对住居处
所范围内,有能决定和人可以进入或停留的自由,以及私生活不被干扰或居住安宁不被破
坏的自由。
不过法官指出,陈姓男子等人进入房屋时,原本眷户早就搬离半年以上,暂时没住别人,
也未设置供相关人员办公、驻守,且勘验现场照片,附近眷舍呈现断垣残壁、杂草丛生,
无法认定3人明知有人驻守还刻意侵入,没有侵入建筑物侵扰他人住居权的犯意,判无罪
。检方上诉后,二审合议庭驳回并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