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逾千役男出国躲当兵

楼主: 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2019-08-12 08:13:25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09892
108-08-12
〔记者涂钜旻/台北报导〕国防部自一○七年起,不再征集一年期义务役男,未服役的八
十二年次以前役男改服替代役。不过,审计部“一○七年政府审计年报”、“一○六年度
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揭露,我国七十至七十五年次出境、尚未服役者共一一七四人
,且因“兵役法”规范我国役男除役年龄为三十六岁,这批役男届龄后将形同“免役”,
引发公平性质疑。
满卅六岁即除役 公平性被质疑
审计部举例指出,审计部曾抽查六十七年次至六十九年次共二八二名役龄前出境役男,有
十六人役龄后未再返国,却在届满三十六岁之年或除役后,旋即自国外迁入设籍,似有规
避兵役义务之嫌。审计部盼行政院通盘检讨并强化法制规范。
对此,内政部役政署副署长沈哲芳表示,役政署密切追查出境且未服役的役龄男子情形,
赴外国就学者逾就学最高年龄限制(大学生二十四岁、硕士生二十七岁,博士生最多可延
至三十三岁),就会予以催告;而审计部所揭示的未返国服役者,有一部分是自小随家人
出国且未再返国,但除役前仍在列管之列,如有妨害兵役情形者一律依法究办。
已五百零二人逃过 应速补破网办
根据役政署提供给审计部的资料显示,在一○六年底时,尚有一一七四名七十年次至七十
五年次的役龄男子,在役龄届满前出境且未返国。其中,七十年次出境未服役的役龄男子
数为二三六人、七十一年次二六六人、七十二年次一八八人、七十三年次一八二人、七十
四年次一五二人、七十五年次一五○人。
“兵役法”第三条规范,役男在届满三十六岁之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换言之,如这
批出境役龄男子皆未返国,七十年次、七十一年次共五○二人已分别在前年、去年除役。
沈哲芳表示,八十二年次以前尚未服役的役男,皆只需服替代役,虽七十、七十一年次尚
未服役的男子已逾除役年龄,纵使从国外找回来,恐也已不适合当兵,但任何役龄男子如
有妨害兵役行为且调查属实,一律皆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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