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调查冒名检举案查IP 宪兵迳向电信公司调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19-07-04 11:11:05
调查冒名检举案查IP 宪兵迳向电信公司调资料挨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41677
自由时报2019年7月3日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杨姓宪兵队调查官受理调查徐姓民众涉嫌冒用他人名义向国防部
部长信箱检举一案,徐姓民众不满认为,杨男未报请检察官许可向法院声请核发调取票,就
迳行向中华电信调取其电脑IP申登资料,涉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但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
杨男依职权调取通讯使用者资料,不符违反通保法构成要件,且通保法保障内容不包含“过
去已结束”的通讯内容,因此处分杨男不起诉。
徐姓民众提告,去年10月2日,杨姓宪兵队调查官未报请检察官许可,向法院声请核发调取
票,就发文向中华电信调取其去年8月4日上网登入国防部民意信箱寄件的电脑IP申登资料,
有违法监察他人通讯之嫌。
杨男到案后说,因有民众报案指称,遭人冒名向国防部部长信箱检举,要求他调查是被何人
冒用名义及电话,冒名者涉嫌违反个资法,因IP申登人资料属于通讯使用者资料,才向国防
部政务办公室函调上部长信箱检举人的IP位置,依通保法规定,他可依职权调取。
检方认为,通保法关于“通信使用者资料”部分,规范的是检察官,而非司法警察官,因此
实务上衍生出司法警察官能否依职权调取通信使用者资料的疑义,杨男虽未向院检声请调取
票就迳行调取申登人资料与IP固有不当,但最多仅能认为是疏失,且通保法保障的是“现时
或未来发生”的通讯内容,检举信属“过去已结束”通讯内容,已非秘密通讯自由保护客体
,杨男行为与通保法主、客观要件均不符,因此将杨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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