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嘉义空军救护机军购案被控涉贪 2军官获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19-06-11 08:27:07
嘉义空军救护机军购案被控涉贪 2军官获不起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18191
自由时报2019年6月10日
〔记者丁伟杰/嘉义报导〕嘉义空军第4战术战斗机联队(前第455战术战斗机联队)前任联
队长杨凤生、前任救护队分队长陈东升,被控任内办理“98-100年空军救护机采购案”中,
涉嫌利用职务上机会,替得标的法商Eurocopter欧直公司诈取合约款项,违反贪污治罪条例
,经嘉义地检署不起诉处分后,嘉检依职权送台南高分检再议,台南高分检发回续查,嘉检
今天侦查终结,仍为不起诉处分。
本案源于97年间,国防部军备局采购中心(现为国防部国防采购室,即采购中心)办理第45
5联队救护机采购需求,由455联队组专案小组负责办理;98年12月,法商欧直公司以美金1
亿1186万3891元(折合台币36亿1655万9596元)得标,履约机型为“EC225”共3架,99年元
月由采购中心与欧直公司签约。
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指控,本采购案属外购案,依契约及信用状规定方式分4阶段付款,陈
东升、杨凤生当时分别系空军派驻法国欧直公司驻厂人员、第455联队长,应于第3、4阶段
,依契约规定为国家利益严格把关,竟各基于为欧直公司不法之所有,利用职务机会,替欧
直公司诈取合约款项,调查后移送嘉义地检侦办,杨男、陈男皆否认犯行。
杨男称,他是在新闻报出来、监察院调查时,才知EC225救护机升限规定须1万2000呎,与欧
直公司投标文件不符,他认为前阶段验收都没问题,且由空军司令部履约督导组控管交机过
程,才在文件上签名。
陈男也称,本采购案每阶段有不同单位及不同人员承办,他在法国发现问题时,还写了工作
提报单,备注“参考T21测试报告”,请长官指示如何处理,如要图利厂商,发现问题根本
就不会提报出来。
检方调查后,认为陈男担任审标人员时,未注意欧直公司投标文件,有行政疏失,但他在履
约督导测试时间前,即向国防部提出履约机型EC225救护机升限问题,且国防部相关审核机
制有欠周延,均有疏失。
检方说,据监察队调查本案结果,第455联队于验收测试阶段,实施国内飞行测试,明知性
能要求需于本岛1万2000呎山脉起降,却便宜行事,于欧直公司未执行该性能飞测时,未依
契约附加条款之性能规格及律定格式检测项目,迳以原属附件参考资料之T21表,作为验收
判定合不合格依据,乃由时任联队长杨凤生签署已通过飞行测试及完成检验受领凭证等文件

空军司令部后勤处知悉EC225救护机未符契约升限性能规格,迳函请国防部采购中心办理验
收结案,未善尽审查、督导及执行飞测之责;国防部采购中心也未落实审查空军执行EC225
救护机测试是否符合契约有关主机备性能规格等要求,即同意验收结案,致采购的救护机执
行搜救任务,未符合原先规划而有所限制,均有欠当,难谓善尽职责。
检方认为,本采购案属杨男、陈男、第455联队、空军司令部后勤处、国防部采购中心相关
人员多阶段作业疏失,监院调查报告亦未提及杨、陈两人有违法之处,国防部亦未对相关人
员议处,且查无其他具体证据可认定杨、陈两人利用职务上机会为自己或他人诈取财物,全
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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