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退将赴中参与政治活动 最重剥夺月退

楼主: joug (好东西不签吗)   2019-05-24 16:18:42
退将赴中参与政治活动 最重剥夺月退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初审通过由民进党立委李俊俋提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
正草案”,明定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国安机关政务副首长或情报机关首长、中将
以上人员,若是赴中参与中共党政军机构举办的庆典或活动,并做出“妨害国家尊严之行
为”,均需受罚,且终身受限。
向中国旗徽歌行礼 妨害国家尊严需受罚
至于何谓“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根据条文定义,是指“向象征大陆地区政权之旗、徽
、歌等行礼、唱颂或其他类似之行为”。换言之,像是过去退役中将吴斯怀等人曾出席中
共官方活动,并在现场播放中国国歌时起立致敬,这种行为未来将构成违法。
据了解,李俊俋版本主要是从行政院版草案修改而来,行政院版原本设有但书,明定退离
职满十五年者不受此规定限制,但李俊俋认为这种妨害国家尊严的行为,无论退离职多久
都不应发生,因此提出修正动议取消十五年之限制。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在会中表示支持。他强调,国军将领应终身对国家效忠,不能退伍后跑
去效忠一个对我们有敌意的对象,这几乎已等同于叛国罪,当然要严格惩罚,“这种行为
连一天都不可以”!
这种叛国行为 陈明通:一天都不可以
至于违反此规定要如何处罚?按照政院版草案,原服务机关可视情节命其停领十%至一百
%之月退给与五年,情节重大者更可直接剥夺月退给与。对于已支领者应予追回,未领取
月退给与者则由原服务机关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同时违法者的奖章、勋
章、执照与证书等都将被追缴注销。审查过程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表达反对,各方讨论后未
能取得共识,保留送朝野党团协商。
由于现行法规赋予行政首长自行删减赴中管制年限的权力,包括前台中市长胡志强等人都
曾自己批公文调整自己的管制年限,引发不少批评,因此本次政院版草案也将退离职公务
员的赴中管制年限调整为“最短三年,仅得增加”,但此部分昨日也未能通过,一并保留
送交协商。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9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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