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法院初审通过 军校军事训练时数可折ꤠ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9-03-14 14:46:25
立法院初审通过 军校军事训练时数可折抵兵役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上午初审通过“兵役法”第16条条文修正草案,将完成军事训练
的军事院校学生,也纳入得折减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役期的范围内。
民进党立委罗致政等立委提案,兵役法于民国100年修法于第16条增订高级中等以上学校
学生,得折减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役期的相关规定,但军事学校或军事训练机构并非属教育
部所谓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其学生于在学期间所受的军事训练,无法适用于现行兵役法第
16条关于役期折抵的规定,显有不公。因此提案修正“兵役法”第16条条文,纳入于军事
学校或军事训练机构完成军事训练,并取得合格证书者,亦得折减役期,以保障军事院校
学生权益。
现行军事训练役役期为16周,而军事院校学生在学期间须接受8周入伍训及10周的军事训
练,就总时数而言已逾前开长度,且所受的训练应与军事训练役相当,若不允其折抵军事
训练役役期,恐有重复训练之虞,因此增订第16条第5项,针对军事院校学生完成军事训
练并取得合格证书者,纳入折减役期的范围。
军事学校及军事训练机构的主管机关为国防部,因此增订第6项得折减军事训练期间的军
事训练课程内容、课目、时数与前项课程之实施、管理、作业、考核等事项,授权由国防
部会同教育部及内政部订定办法,据以执行。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3696596?from=udn-related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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