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提前退伍要赔款!医官和飞官…恐怕要赔2

楼主: zooxalju (不吃鱼的猫)   2018-12-24 23:01:07
嗨,以下摘录这个新闻做一点评论,基本上是个不做功课的记者,不过记者嘛...不意外
如果有意愿想转军医的或签军医的,真的可以看完文章后好好想想!
‧军医与飞官 是跳槽高危险群
军士官提前退场的因素,除了不适应军旅生涯,也可能因为转入民间的收入更多。
哪些军中培育的专长,在民间也有其价值?
最明显的例子,当然是飞行员与军医:二者虽然在军中都属高薪阶级,但相较民航机师
与开业医师,收入不免仍有落差。加上这两项职务都需长时间培育,原本国军对于飞官
与军医,设定的服役最低门槛就是14年,而非一般官校的10年。由于航空公司需要的是
有一定经验的成熟飞行员,因此国防部预估,飞官要到少校(任官满8年)以上,才有较高
的被挖角身价,此时已超过最低服役年限的一半。因此实际的赔偿案例,预期多半低于
1000万元,与一般航空公司培训机师跳槽的赔偿金额差不多。
卫福部在各医学院设立的公费生,同样也得服务14年,服满约定期限后,才正式核发
医师执照,因此不可能提前跳槽。军方过去从没想到有一天军士官会提前退场,因此
并未扣留军医的执照,如今即使亡羊补牢,也只能从明年(108)的入学新生开始实施。
因此军方评估,若只以两倍罚款,对军医退场根本没有吓阻效果,因此单独
将罚则订为15倍,最高额度估计也近2000万元。
评论军医的部分。
一、卫福部公费生的违约金本来是喊说1500万吧,舆论譁然之下早已下修为约400万元。
况且卫福部的公费服务年限是专科训练结束后6年,并不是14年。
违约的部分,的确不可能提前跳槽,没服务完就是没医师证书。
但重点是,卫福部公费生这种契约是在入学前就已经告知了,是知情同意的结果。
针对在108学年度以前入学的所有国医军费生,跟国防部签的契约本无这样的条款。
二、先简单跟大家说明一下军医局提出的针对军医人员提前退伍赔偿金计算公式:
(领取国家的公费)*(1+应服役年限)*[(应服-已服)/应服)]
以一个七年制的医学系军费生依法于毕业任官一年后因不适应军旅生活申请退伍:
(唸七年约领220万)*(1+14)*(13/14)=3064万
如果还有点难以理解的话,那就想成这样好了。
一个18岁高中毕业生跟政府签下了一个本金220万,宽限期7年,期限14年的助学贷款
本金摊还之下,每个月需赔偿约18万2400元,年利率相当于99.5%
稍微查了一下一般法律见解年利率超过30%大概就可以认定刑法之重利罪
不过显然国家机器没有这个问题^^?
三、国防部的立法理由是说参考卫福部公费医师的赔偿办法来订定军医人员的赔偿办法
这句话乍听之下没有问题,不过其实问题可大了。
并不是所有“军医人员”都是国防医学院医学系军费生。
光是国防医学院大学部,就有医学、牙医、药学、护理、公卫等系。
这些军费生毕业之后都是挂军医官阶,但本质上,难道每个人收入可比性都可跟医师
比较吗?
退一万步说,国防医学院医学系军费生毕业后服务14年,领取公费约180-220万元不等
(因有六年制与七年制医学系的区别),如果按照卫福部公费生赔偿金计算公式
(领取公费金额)*(应服务年限)那根本就远远失去比例原则。
因为光是服务年限就差两倍多了。
况且,上面列的那个赔偿金计算公式可不是只针对国防医学院医学系的军费生!
只要是“军医人员”都算数,所以兵转士、士转军这些人也都是依此计算。
最直接倒楣的应该是公卫系的毕业生,其实也没有在军中拿到真正可以出去外面走闯
社会的专业“证照”(不是说能力喔!我很多公卫系的同学们都很优秀的)
其他系所有国考证书(医师、牙医师、药师、护理师)这些跟民间也略能通用的证书
公卫系的学生并没有所谓的证照傍身,出社会的职涯相对来说也没那么平顺...
但公卫系跟其他同样4年制的军校生相比就瞬间多了9倍的赔偿基数。
四、军官士官长久以来一直苦无志愿离开军旅生活的管道。
说到底这也是宪法保障的工作权的一环,军人也是人,难道不该有人权吗?
今天退场机制不管什么缘故,总是已经立法通过了,也就是这个权益已受法律保障。
今天国防部发新闻稿给记者说为了要“吓阻”这些军医军官士官退伍
所以要订出高额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亡羊补牢云云。
我只听过面对中共要“重层吓阻”,想不到连面对自己人也要吓阻。
今天依法行使法律保障的权益,所谓“依法行政”(国防部不是最爱喊这口号?)
被当成贼、假想敌一样,要被“吓阻”。
心理上是满难接受的。
起码我个人服役到现在兢兢业业也没有怠忽职守。难道不适应军旅生活是犯罪吗?
(我觉得只是当初犯贱所以签下去而已,我可没犯罪)
‧退场机制 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被迫订出退场机制的国防部,原打算要求将赔偿金一次缴清。不过此举引发洪慈庸批评
“看得到吃不到”,而且现行包括军校生退学、志愿役士兵提前退场、军士官犯过被汰除
,相关赔偿金额都可分期摊还,不该单独要求申请退场军士官必须一次付清。由于言之
成理,国防部最后同意改为分60个月摊还。不过官员也指出,前述几种人员往往出现离
军之后就“赖帐”的问题。目前国防部已累积约8亿元的呆帐,未来只怕情况会更严重。
另外官员也指出,近年传出不少意欲提前离军的年轻军官,利用伪装精神问题的方式申
请退伍。有些人一离军就恢复生龙活虎,甚至鼓吹同学起而效尤,让军方大为光火。由
于因病退伍不必赔钱,未来恐仍会有侥幸者利用这种方式,规避所费不赀的赔偿金。
此外,近年军中自杀案例,不少人根本不想从军,但是家庭经济负担沈重,只好“受父
母所迫”入伍,最后难以忍受而酿不幸。如今即使有“合法”的离营机制,他们还是无
法使用。总之,军人作为一项职业,给“不愿者”负担赔偿后重新选择的机会,让志愿
役真正“志愿”,就应然面而言,绝对有正当性。但在实然面上,能否真正帮助“情虽
已尽走不得”的案例,会不会造成军中人力断层?恐怕是另一个问题。
看到这段我也是满...无言的。
到底这些所谓长官凭什么认定因精神病退伍的军官士官都是“伪装”精神问题?
事实上会住进去的大多数都真的是已经被逼出病了。
有没有装的?我认为有。但国防部难道可以否认有更多是真的被国军的环境逼出病了吗?
况且,“一离军中就恢复生龙活虎”不就更明显地指出就是环境的问题吗....
其实我认为退场机制就是给国防部一个改变的契机。
让想走的赶快离开,想留下来的、想进来的才真正有空间可以发展、升迁。
至于国军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想取决于让这些想留下来的人是个什么样的环境吧。
想离开的人除了生涯规划,多的是不适应军中的环境或是制度,
如果国防部愿意从根本面对、检讨这些问题(最简单从减少庞杂的业务、假资料做起吧!)
真的还会有这么多人想走吗?
从军到现在,我真的认为很多现在还在军旅中的人或多或少还是对这份工作有责任心
如果改变现在国军弥漫的这种反淘汰的风气,何愁没有人愿意留下来为国奉献?
其实我真的认为赔偿金的多少根本不是问题。
环境好、有展望,赔1倍我都不考虑;环境差、没展望,赔再多可能都还是会想冲冲看。
说到底,国防部一直用退场机制打开国军会崩盘、垮台,且不论这样的默认认知是否正确
如果有意识到环境不好、大家都想走,为何不是从源头改善环境、制度让大家都想留
而是单纯又把门关上,开人权倒车?
一点点心得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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