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军人老公常不在家 太太离家爬上临时工的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18-01-25 00:19:03
军人老公常不在家 太太离家爬上临时工的床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22075
自由时报2018年1月24日22:28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陈姓男子是职业军人,太太却突然离家不归,并和庄姓临时工同床共眠,陈男气得对太太、庄男提告赔偿60万元,庄男称只是收留陈妻,并无暧昧,高
等法院认定虽无通奸事证,但庄男已侵害陈男的配偶权且情节重大,考虑案发后陈男已诉
请离婚获准,且庄男月薪约2万元,今判庄仅须赔偿8万元定谳。
陈男具状主张,和太太于2007年结婚,他因为是职业军人,无法每天在家,不料,太太竟
趁机结交异性,并在2016年5月将他们的两个子女丢在其父母后即离家不归。
陈男说,经他探听后,2016年7月深夜,他和友人到庄姓男子住处,当场捉到太太和庄男
同床共眠,举动亲暱暧昧,明显逾越男女应有的分际,让他对这场婚姻心灰意冷,因此向
太太、庄男提告赔偿60万元;之后,陈男并诉请离婚,2016年底和陈妻和解离婚。
审理时,陈妻指丈夫很爱吃醋,只要是男性友人,都会认为和她有暧昧关系;庄男则辩称
,陈妻是他妹妹的同事,因无处可去,才收留她几天,此外,他和陈妻绝无暧昧关系,虽
然当时两人在床上,但并无衣衫不整。
一审认定,庄男和陈妻虽然深夜共处一室,在道德上有可议之处,但陈男并未举证庄男和
陈妻有通奸事证,判陈男求偿无理由。陈男不服,上诉高等法院。
高院则认为,陈妻和丈夫因感情不睦离家,却于深夜和庄男同床共眠,已严重违反夫妻应
该信守忠贞的义务,且该事件后,陈男夫妻即办理离婚,可见得庄男已影响陈男夫妻两人
的婚姻幸福圆满,侵害到他的配偶权利,应赔偿精神慰抚金;不过,考量庄男担任临时工
的收入不稳定,月薪约仅2万元,而陈男年收入为80多万元,今判庄男仅须赔偿陈男8万元
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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