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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战队虐犬案 前中士班长陈祐才上诉二审遭驳回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海军陆战队去年爆发虐犬案,引发动保团体挞伐,国防部长冯
世宽并为此致歉,涉案教唆同袍虐杀营区饲养的狗“小白”的前中士班长陈祐才,不服高
雄地院一审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将他判刑6月,并科罚金15万元,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
日,上诉二审,今天遭高雄高分院驳回。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原审判决认事用法妥适,应予维持,但考量陈祐才已知错,且遭
部队强制退伍等惩罚,经此教训,应能知所警惕,宣告缓刑3 年。缓刑期内向指定之政府
机关、行政法人、社区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150小时义务劳务,及接受法治
教育课程3 场次;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判决指出,被告陈祐才担任海军陆战队中士班长期间(现已遭强制退伍),去年因不满营
区内所饲养,协助哨所监视、巡逻之犬只“小白”在营区广场走动,向一等兵张峰瑜说:
“我不想看到‘小白’,把牠处理掉”,而出言教唆张峰瑜伤害“小白”致死,张峰瑜就
邀同一等兵胡家玮(上二人均经原审判决缓刑确定)将“小白”以铁链绕颈吊挂在堤防外
致死之方式杀害“小白”。
二审认为,被告陈祐才于检方侦查及一审均否认犯罪,直至上诉二审始承认犯罪。不宜将
原判决改判并从轻量刑。
不过,二审考量陈祐才因本案遭部队强制退伍,并需赔偿未服满役期之违约金,法官参酌
张峰瑜、胡家玮于原审均承认犯罪而受缓刑之宣告,认为被告陈祐才既已知错,且已遭受
一定之惩罚,应给予年仅25岁之年轻人一次机会,而宣告缓刑3 年。
(自由时报 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