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长各位好,相信这个问题大家已经讨论过很多次了,但是还是想再次确认一下,
目前有在板上爬过一些文章,但是我还是想跟各位询问一下这样是否会有问题
关于教召的时间是
11月06日08:00 开始报到
11月10日16:00 解除召集
那意思是要到10日的下午4点过后才算是解除召集,
想请问一下,我刚好有一位表哥在新加坡,我打算09日的中午过去新加坡,10日的下午5点
回到台湾.
一方面是想去看看新加坡的餐厅与咖啡厅,之后会想在台湾开一间小餐厅,当作是市场
调查,或是观摩,另一方面也算是拜访我那位表哥,
请问那我去申请时,我需要讲我是去探亲,还是去做观摩学习,要说哪一个比较不会被刁难,
有看到一篇文章有提到探亲,居然说要提供居住证明,不晓得会不会造成麻烦.
或是我直接打电话到彰化后备指挥部问?还请各位学长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