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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国防部北部后备指挥部后备部队训练中心中校主任蔡明树、中
尉后勤官蔡升宏,被控明知“T74排用机枪”有十六组零件遗失,却伪造机枪妥善率百分
之百的文件蒙骗上级,向其他单位借零件应付,却又在交接清册中只字不提,差点让接任
的主任背黑锅;台中高分院依伪造文书罪判处蔡升宏徒刑三个月、缓刑二年,却认为蔡明
树可能不知零件遗失,得知后在交接清册备注“堪”(堪用),是行政疏失而非伪造文书
,判决蔡明树无罪。
本案在苗栗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蔡升宏犯行明确,判处徒刑三月,宣告缓刑二年。蔡明
树辩称,上述资料并非他核章发出,不知是谁盗盖印章;法官认为蔡明树在文件上签署的
“发”字,确实是其笔迹,被盗用印章等辩词不足采信,不过他有可能不知情,认为这只
是行政疏失,非登载不实,据此判决无罪。苗栗地检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看法与一审相
同,判决蔡明树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