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03995[/url]
自由时报2017年5月21日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
陆军一名朱姓已婚上士要求女下士进寝室谈公事,拿酒要求共饮后,趁机性侵,朱男见女
下士有垫卫生棉,竟嘲讽:“月经来,妳男朋友没试过‘闯红灯’?很刺激喔!”一审认
为双方偷情,判朱无罪,二、三审判决逆转,认为女下士碍于职务才没立即举发,最高法
院依强制性交罪判朱男4年徒刑确定。
从偷情逆转成判4年徒刑
判决指出,100年12月,朱姓上士趁女下士刚下部队,假借谈论公事,要求晚间10点后到
他寝室聊天,朱某取出红酒和威士忌同饮,见她酒酣耳热强脱裤子性侵;朱某见她垫卫生
棉,还说:“月经来,妳男朋友没试过闯红灯?很刺激喔!”她遭摀住嘴巴无法发声求救
,直到点头应允不举发,朱某才让她离开。
被害人隐忍3个月,向辅导长透露遭朱某骚扰,要求错开休假,还向男友透露被性侵,但
怕男友找朱算帐发生事端,骗男友是别单位连长所为。
1年后,女下士向宪兵检举朱某性侵,朱承认酒后发生性关系,但否认性侵,一审时,法
院怀疑女下士指朱性侵前所说:“月经闯红灯”真实性,加上女下士测谎时,有2题回答
出现瑕疵,认定双方是一夜情,判朱无罪。
上诉后,高雄高分院传唤原部队排长,证实他调离后,女下士才电话告知被性侵,哭诉被
叫进寝室遭性侵过程,但考虑事情曝光,她可能会受伤害,没向长官报告;朱辩称发生性
关系后,双方还继续讲电话、传短信,显见没性侵。
高雄高分院认为,测谎仅供参考,两人在同一单位难免会互动,如双方合意性交,不会只
发生一次,被害人也不会要求休假错开,更不可能告诉男友被性侵,因此改判朱男4年徒
刑,上诉后被最高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