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各位大大好,
小弟上星期公出,回程时不幸车祸。
本来下礼拜三(5/17),要点召一天,公假也老早请好了。
今天(5/9)去诊所看医生的时候,诊所医生说病况严重要我转诊到长庚看,
长庚医生是说我疑似韧带断裂,要我休养一周,可以的话最好休养两周。
目前长庚医生是先开休养一周,也就是休息到下礼拜二,
然后下礼拜二(5/16)回诊看复元状况,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开休养一周。
我也有跟他提到下礼拜三(5/17)要点召的问题,医生是不建议我去点召。
我的问题是,
如果我要开免召的话,我应该要再请医生开休养证明到星期三过后吗?
还是拿休养一周的证明就可以了?
然后我办理这次免召,一定要回到户口所属的直辖市后备部吗?
因为我召集令目前在家人手上,本来我是想星期二回家就直接隔天点召,
如果没有正本召集令是否也无法办理免召?
上述问题,还请板上大大回应,感谢!! 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