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弟之前12月去体检,因为有脊椎骨折
复健未满半年,所以拿到体位未定
看了通知书上写的,是依第136项
脊椎骨折或脱位来判定
小弟有上网查了一下第136项的规定
常备役是空的,只有替代役跟免役体位
请问这样复检还有可能判定常备役吗?
因为第136项没有常备役的规定
另外想请问第136项替代役的规定写说
影响运动功能符合替代役体位标准,是指没有达免役标准即是达替代役标准吗?
因为我经过半年的复健后,虽然还是会酸背痛且会神经抽痛,但戴着护腰后有些运动是可
麻烦各位前辈解答了,谢谢
小弟看了备考的地方,小弟是压迫性骨折,
备考第3点写说:横凸或脊突骨折以影响运动功能判定体位,就表示压迫性骨折是用神经功能检查跟神经电生理检查来判定吗?
所以如果神经检查没有神经根病变,就符合替代役体位的规定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