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今公告 有前科男子可报考志愿役士兵
2017年03月27日15:09
国防部过去限制“有前科”的役龄男子,均不得报考志愿役士兵,但国防部今天上午公告
“志愿士兵选训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九条修正案”,放宽成年遭判处徒刑者,且服刑完毕
,可以报考志愿役士兵;另外,凡是准易科罚金、易服社会劳动执行完毕,或缓刑期满而
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也都享有报考志愿役士兵的权利。
国防部发言人陈中吉表示,志愿士兵选训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九条修正案已完成立法,国
防部并在今日依法公告及实施。据了解,此案主要因为一位邱姓男子因有过失伤害前科,
在2010年报名志愿役专业军士官,但遭国防部所属考选委员会依2010年考选简章“曾受刑
之宣告者不得报考”规定,拒绝邱男报名,邱男为此向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申请释宪,最后
遭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以715号解释“牴触人民服公职权利”。因此,国防部必须修改志愿
士兵选训实施办法,并经立法院三读通过该项修正案。
根据国防部公告的志愿士兵选训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九条修正案。内容强调,为使国军用
人政策,得于兼顾维护国家利益与军事安全前提下,更臻周延并与时俱进,参照同属公务
员且具备执行公权力身分之司法官与警察用人标准,适切调整原成年遭判处徒刑者限制报
考条件,修正相关办法。
修正条文第四条规定,相关放宽成年遭判处徒刑者,不得报考之限制条件,并增列获准易
科罚金、易服社会劳动执行完毕,或缓刑期满而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为不得报考之除
外条件。并配合放宽甄选限制条件及除外规定,修正第九条入营接受基础训练人员退训规
范。
另外,志愿士兵选训实施办法第四条也更改为“未判处徒刑或未受感训、强制戒治、观察
、勒戒及保护等保安处分之宣告。但符合少年事件处理法第83条之1第1项规定或少年受缓
刑宣告期满未经撤销,不在此限”。(王烱华/台北报导)
http://imgur.com/RHhJgd7
国防部公告前科男子也可报告志愿役士兵。图为军事演习资料照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70327/108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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