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国防部20日在例行记者会中,说明“后备军人志愿短期入营服役”试行作法,预计明(106)年试行1年;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室代主任蔡忠诚少将指出,甄选对象为退伍后8年内具中、高专长之志愿役后备官兵,及已申请退伍即将离营之志愿役现役官兵,均以回原部队或同类型部队为优先,采“每月入营2天,1次演训7天”,全年入营29天为原则,分为每周二、三或是每周六、日等两案,而后备官兵应召在营期间具现役军人身分,依法享有相关权利及义务。
蔡忠诚指出,因应兵役制度转型,常备部队由志愿役现役军人编成,同时退伍之志愿役后备军人增加,所具备娴熟军职专长有别于民间职场;而为提升军事人力运用效益,并节约训练成本,因此推动后备军人志愿短期入营服役担任“假日战士”,借由持续施以召集训练,蓄积后备动员能量,达到“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建军目标。
蔡忠诚指出,甄选对象为退伍后8年内具中、高专长之志愿役后备官兵,及已申请退伍即将离营之志愿役现役官兵,均以回原部队或同类型部队为优先,需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无外国国籍,并符合国军人员体格分类作业程序之体格编号1或2以上,以及离营前最后1至3年考绩均在甲等以上,未受徒刑、拘役、保安处分、强制戒治等裁判之宣告。
至于报名方式,他则说,即日起凡符合甄选对象及条件之志愿役后备官兵,即可填具志愿书,向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完成审查后,由各司令(指挥)部核定;另志愿役现役官兵退伍离营前,得向所属部队提出申请。
蔡忠诚也说,后备官兵志愿短期入营服役,于106年试行1年,采“每月入营2天,1次演训7天”,全年入营29天为原则;每月入营2天之在营时间,为每日8时至17时(需配合部队夏冬季节作息),以不住宿为原则,但远程者得申请留宿;1次演训7天之在营时间为入营日之8时至解除召集日之17时,期间均须配合演训任务及部队作息(含留宿)。
在训练实施部分,蔡忠诚表示,以恢复原有专长及战技为目的,各部队结合驻地训练、战备训练、专精管道训练、基地训练及年度重大演习规划入营日程,采“以用代训、边用边训”方式配合部队训练任务,并协力遂行动员整备工作;而后备官兵应召在营期间具有现役军人身分,依法享有相关权利及义务,须遵守国家法令,及对公务有终身保守机密之责任;另外,后备官兵参加志愿短期入营服役期间不得赴大陆地区,但非召集在营期间赴大陆以外地区,则不予管制。
蔡忠诚还提到,后备官兵入营后,发生体格不符、未依时报到逾3次以上、施用毒品、重大违纪犯法事件或赴大陆地区者,均注销志愿短期入营服役资格,不再下达志愿入营之教育召集令,且不得再次提出志愿入营申请。
另外,在薪资待遇部分,日薪比照志愿役现役官兵给与基准发给,与现行接受教育召集训练享有交通费、误餐费及保险抚卹等均相同,而志愿役现役军人日薪为中校每日2256元、少校2005元、上尉1797元、中尉1623元、士官长1594元、上士1543元、中士1430元、下士1312元、上等兵1228元、一等兵1174元。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20/8330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