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EDR0IA (行动小广仲)
2016-12-04 22:58:10本人目前已下部队到澎防部服役 已做过电泳检查确诊为甲型地中海贫血 但国军唯一参考
为血色素
入伍前于台中医院体检血色素为12.9(已达替代役体位)但于复检血液时在台中荣总血色
素为13.1 所以就被抓来当兵了
但因为最近要被调去澎湖外岛中的外岛(虎井)
被营长约谈 但营长发现我有痼疾 要求我到医院检查 于是隔天马上我被连上叫到三军总
医院澎湖分院抽血检查
一检出来血色素12.6(已达停役标准)
但我想请问的是三军总医院澎湖分院的诊断证明是否有申请停役的效力呢
谢谢